“给我2000万,不然我就曝光视频!”北京海淀,发生了一起不齿的案件


“给我2000万,不然我就曝光视频!”北京海淀,发生了一起不齿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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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2000万,不然我就曝光视频!”北京海淀,发生了一起不齿的案件


“给我2000万 , 不然我就曝光视频!”北京海淀 , 发生了一起不齿的案件 。 去年1月 , 经他人介绍 , 22岁的女孩于某与将近60岁的男子宋某相识 。 相识之后 , 已婚的宋某向于某许诺了丰厚的物质条件 。 为得到这些 , 于某迅速与宋某成为情人关系 。



但因物质维系的关系没有持续多久 , 两人关系破裂 , 宋某向于某提出分手 。 但于某为了让自己在北京买房有充足的资金 , 便准备好好地敲宋某一笔 。



之后 , 于某瞅准机会 , 在宋某给自己出租的房屋内 , 备好手机并调整至录像模式 , 邀请宋某到出租屋内 。 就这样 , 于某将两人的亲密过程拍摄下来 , 保存到了另一部手机里 。


几天后 , 于某用另外一部手机添加宋某为好友 , 向其索要2000万元 。 如果宋某不支付 , 于某就把视频发给其妻子、公布给同事及媒体 。 迫于无奈 , 宋某选择报警 , 于某被当地警方抓获 。


近日 , 当地法院认定于某构成敲诈勒索罪 , 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 , 并处罚金 。 (来源:潇湘晨报)

真是一步错、步步错啊!于某当初就不应该同意与宋某建立情人关系 , 之后更不应该向宋某索要财物 , 不知道是对法律的无知还是对法律的蔑视 。



但于某毕竟敲诈勒索宋某2000万元 , 为何获刑是3年6个月呢?

敲诈勒索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对被害人采取威胁、要挟或恐吓的手段 , 迫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 , 继而向其支付数额较大的财物或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的罪行 。



本案中 , 于某趁宋某不知情的情况下拍摄两人不雅视频 , 继而以曝光该不雅视频相威胁 , 要求宋某向自己支付2000万元 。 从大众认知来看 , 前述威胁足以使宋某产生恐惧心理 。

但宋某并未向于某支付任何款项 , 而是选择了报警 。 于某实际并未取得财物 , 其敲诈勒索犯罪的目的没有达到 , 于某构成未遂 。


我国《刑法》规定 ,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 ,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北京地区规定 ,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在40万元以上的 , 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 本案中 , 于某敲诈勒索宋某2000万元 , 满足前述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 根据前述规定 , 于某的起点量刑是10年有期徒刑 。


但于某构成犯罪未遂 , 我国《刑法》规定 , 对于未遂犯 , 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同时 , 《量刑指导意见》规定 , 对于未遂犯 , 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 , 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


所以 , 基于前述规定及本案事实 , 法院对于某减轻处罚 , 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 。

本案的发生提醒我们 , 日常生活中 , 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金钱观 , 不能罔顾法律的规定而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 否则之后的苦果只能自己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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