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案件企业适用合规不起诉,负责人却被判处有期徒刑是否恰当?( 四 )


适用企业合规的过程离不开专业人员的帮助 。 作为企业的执法合作程度是检察机关决定是否进行合规不起诉的核心考量因素 , 税务律师通过帮助企业建立应对调查的指引和流程 , 参与调查过程 , 主动披露犯罪事实 , 通过协商、对话、听证、讨论以及签订认罪认罚协议 , 能够大大提高企业获取合规监管从而避免被起诉定罪的机会 。 同时 , 税务律师可以利用现有的合规管理体系向执法机关进行申辩 , 通过积极对话 , 提示执法机关该企业具备的合规体系 , 及时切割员工责任与企业责任 , 使那些建立有效合规计划的企业避免因员工个人行为而承担责任 。
结语
随着合规不起诉在我国的深入发展 , 在制度落地的过程中仍存在许多水土不服的现象 。 我国特殊的市场组成和企业特点导致了在“双罚制”背景下 , 对企业适用合规不起诉时对企业负责人定罪的处理 , 在实际执行中存在较多隐患 , 最终可能导致企业合规制度无法有效实施 , 违背了刑事合规制度推行的初衷 。 因此 , 一方面在未来的相关立法中应考虑到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 , 在企业适用合规不起诉的同时 , 对企业负责人也给予相应的保护 , 从而确保合规制度的有效实施 。 另一方面 , 企业对适用合规不起诉制度仍应持保守态度 , 不能期望合规制度一定能够同时使企业和个人得到不起诉的结果 , 将合规制度的制定相应提前才是企业和企业负责人能够规避刑事风险的最佳方式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