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息事宁人 , 钟某向冯某支付了相应的工资 , 紧接着便向冯某主张赔偿 , 但无论钟某怎样要求 , 一直没有结果 。 无奈之下 , 冯某于2022年4月向邛崃市法院提起诉讼 , 要求判令冯某赔偿农场损失20万元 。
本案是否适用民法典?
从在案事实来看 , 这起纠纷跨度相当长 , 涉及的事情较为复杂 , 其中要梳理双方的关系 , 还要确定侵权责任 , 厘清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等 。 最为关键的是 , 本案发生之时 , 民法典并未实施 , 是否能够按照民法典规定的过错责任来确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呢?
其实这个问题并不矛盾 , 无论是民法典实施前还是实施后 , 只要确立了双方的纠纷类别 , 便可确立法律适用 。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规定“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 , 该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 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 ”
由此可见 , 法律明确了以法律事实发生时间作为判断是否适用民法典的基础 。 法律事实也称作民事法律事实 , 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 。 法律事实的发生时间不同于纠纷发生时间和起诉时间 , 常早于纠纷发生和起诉时间 。
本案的法律事实发生在民法典颁布实施之前 , 且当时已经对民事侵权行为予以立法 , 应当按照当时的《侵权责任法》予以处理 。
谁该承担赔偿责任?
钟某和冯某之间属于雇佣关系 , 这是毋庸置疑的 , 依照权利义务对等原则 , 雇员对雇主享有获得雇佣期间劳动报酬的权利的同时 , 应当承担安全从事雇佣劳动生产活动的义务 。
冯某虽然已经70多岁 , 但并未证明自己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且冯某在雇佣期间经常前往库房防装菜油 , 应当知道一旦忘记关闭阀门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 但在装好菜油之后 , 冯某并未检查 , 因此给农场造成了重大损失 , 存在重大过错 , 是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 。
但侵权责任法第26条也规定 ,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 , 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 钟某雇佣冯某时应明知对方为70多岁的老人 , 在安排其放油后未及时进行监督、提醒并检查开关是否关闭 , 因此对损失发生也具有过错 , 可以减轻冯某的赔偿责任 。
本案中还有最为重要的一点 , 冯某是受钟某雇佣并按照指派进行工作 , 如果因为工作中存在过失而需要承担巨大赔偿责任 , 与其雇员身份和能获取的报酬严重不符 , 大大超出了一般雇员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 有违公平正义 , 因此不能过分要求雇员承担较大损失 。
2022年8月 , 法院在结合在案事实 , 以及双方过错程度 , 依法判决冯某赔偿钟某损失2万元 , 驳回了钟某其他诉讼请求 。
本案虽然以冯某赔偿而告终 , 但从内心来讲 , 与钟某的损失还是相去甚远的 。 但从事实出发 , 钟某雇佣冯某进行劳动 , 并将开关阀门这样重要的事情交给冯某这样的老人来操作 , 显然还是比较草率的 , 毕竟像这种明显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应当是掌握在自己手上的 。
而且最为重要的是 , 钟某及其丈夫杨某在安排冯某装油的时候 , 并未进行监督或者提醒 , 也未在冯某完成装油之后及时对阀门开关进行检查 , 放任了损失的发生 , 因此形成的后果钟某及其丈夫也是应当承担责任的 。
【?四川女子让七旬雇工装菜油,损失20万索赔被拒:责任与报酬不符!】农村雇佣工人比较随意 , 虽然给很多中老年人创造了工作岗位 , 但很多较为细致和专业的操作雇主还是应当多操点心 , 特别是涉及到安全或容易造成损失后果的工作 , 更要上心细致 , 否则造成了重大损失只能打碎牙往肚里吞 。 (本文主要目的是以案说法 , 普及法律知识 , 人物均为化名 , 请勿对号入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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