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岳母告他强奸,坐7年牢,出狱后怀恨在心,再次侵犯岳母


1993年,岳母告他强奸,坐7年牢,出狱后怀恨在心,再次侵犯岳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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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岳母告他强奸,坐7年牢,出狱后怀恨在心,再次侵犯岳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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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岳母告他强奸,坐7年牢,出狱后怀恨在心,再次侵犯岳母


古罗马哲学家西塞罗曾说过:“每个人都会犯错 , 但是 , 只有愚人才会执过不改 。 ”这句话和我国经典名作《左传》中的“知错能改 , 善莫大焉”有异曲同工之妙 。 本意在于劝说人们改过自新 , 从善弃恶 。

可在现实生活中 , 很多犯罪分子在坐牢服刑后 , 非但没有改过自新 , 反而内心对受害人产生了怨念 , 一门心思想着报复 。 比如河北固县就有一个上门女婿 , 1993 年侵犯岳母被捕入狱 , 服刑7年出狱后仍怀恨在心 , 再次对岳母实施侵犯 , 其结局最终如何?
家住河北固县的李某泽是一个倒插门女婿 , 民间对这种上门女婿非常歧视 , 比较一个正常男人 , 如果有能力有尊严 , 都不会选择倒插门 。 可李某泽内心也有自己的无奈 , 他出生在一个贫困家庭 , 父母连供他读书的能力都没有 。
无奈之下 , 十多岁的李某泽就当起了学徒 , 一边学手艺一边打工赚钱 。 经人介绍李某泽认识了妻子杨某 , 杨某是北京大兴一个有钱人家的女儿 , 父母算不少富豪 , 但也小有资产 。 经过双方家庭的商量 , 李某泽最终决定以上门女婿的身份与杨某结婚 。

婚后李某泽便一直住在杨某家中 , 和杨某以及岳父岳母同吃同住 。 杨某的父母传统思想非常严重 , 因为没有儿子 , 他们希望李某泽生下的儿子随母姓杨 。 李某泽虽然内心有怨言 , 可毕竟人在屋檐下 , 不得不低头 。
1992年 , 杨某和李某泽的孩子出生 , 可惜的是 , 第一个孩子是个女儿 。 这让杨某的母亲非常恼怒 , 她认为女儿和女婿生不出儿子 , 都是因为女婿无能 。 从此之后 , 杨某的母亲便开始百般刁难李某泽 。
李某泽积攒了许久的怒气终于在一瞬间爆发 ,1993年李某泽在外喝酒后回家 , 刚到家就遭到岳母劈头盖脸的责骂和侮辱 。 醉酒后的李某泽当即失去理智 , 竟然将44岁的岳母强行侵犯 。

岳母不甘忍受这份屈辱 , 将这件事告诉了女儿 。 杨某又气又怒 , 不留情面的她直接选择了报警 。 警察将李某泽带回派出所调查 , 并将其上报至检察院 。 检察院审查后对其提起公诉 , 大兴法院以QJ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 。
【1993年,岳母告他强奸,坐7年牢,出狱后怀恨在心,再次侵犯岳母】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 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 违背被害人的意愿 , 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 , 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 , 构成QJ罪 。
一般情况下 , 行为人初次构成犯罪 , 并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情节恶劣的 , 或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法院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无期徒刑和死刑 。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 , 李某泽虽然对岳母实施了侵犯 , 情节相对严重 , 但不属于恶劣情况 , 也没有造成岳母重伤死亡 。 因此法院决定在三到十年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处罚 , 最终决定判刑7年 。

从1993年到1997年 , 李某泽一共服刑4年 , 最后因为在监狱里表现良好获得了提前出狱的机会 。 鉴于李某泽的良好表现 , 妻子杨某和家人都以为李某泽已经改过自新 , 准备好好做人 。 可事实上 , 李某泽从来没有放下对岳某的憎恨 , 他时刻都想着继续报复 。
可惜的是 , 此后将近10年的时间里 , 李某泽一直没有找到报复的机会 。 直到2006年2月2日 , 李某泽在外和朋友喝完酒后回家 。 在家门口遇到了已经57岁的岳母 , 确定家里没有其他人后 , 李某泽酒壮怂人胆 , 竟然复刻了13年前的一幕 , 再一次侵犯了岳母 。
李某泽的岳母没想到 , 自己年近花甲还要遭受这样的屈辱 , 她甚至想一死了之 。 可岳母转念一想 , 如果就这样死了岂不是便宜了李某泽 。 最终岳母克服了内心的压力 , 将这件事告诉了杨某和杨某的父亲 。
一家人商量后决定不能放过李某泽 , 于是携手来到派出所报警 。 另一边李某泽酒醒后意识到自己又酿下大错 , 这一次他深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 因此清醒后第一时间就赶到派出所自首 。 时隔13年 , 法院再次以QJ罪对其量刑定罪 , 这一次李某泽又将会被判处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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