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一位刘女士找来了记者,说自己女儿几千块钱的手镯丢失


浙江湖州,一位刘女士找来了记者,说自己女儿几千块钱的手镯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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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一位刘女士找来了记者,说自己女儿几千块钱的手镯丢失】
浙江湖州,一位刘女士找来了记者,说自己女儿几千块钱的手镯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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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一位刘女士找来了记者,说自己女儿几千块钱的手镯丢失


浙江湖州 , 一位刘女士找来了记者 , 说自己女儿几千块钱的手镯丢失 , 怀疑是在她所在的培训机构上早教课丢失的 , 希望机构进行赔偿 , 但双方不能达成一致 。

据刘女士讲述 , 她的女儿今年不到4岁 , 手上戴着的金手镯是2019年购买的 。 这个手镯克重为12.29克 , 当时价格是372元每克 , 一共花了4472元 , 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格 , 这个镯子值6000元了 。



可是 , 7月23日这天 , 刘女士发现女儿上课回来后手镯竟然不见了 , 因为之前没有注意到啥时候没有的 , 所以赶紧查看自家监控 , 发现女儿在7月21日出门去机构上课前还带着 , 等回来的时候就没有了 。 所以 , 刘女士认为手镯可能丢在机构了 。

于是 , 刘女士赶紧找到机构 , 机构也配合刘女士调取查看了监控 。 当天监控显示 , 女儿上课时两只手都有彩珠手链 , 而左手有明显反光 , 刘女士认为这就是女儿的手镯 。 然而 , 接近下课时 , 老师带刘女士女儿去了趟卫生间 , 脱下罩衣洗了下手 , 再回到教室之后 , 金手镯就不见了 。

随后 , 刘女士问遍了培训机构的老师和阿姨 , 每个人都表示没见过 。 而事发地在监控盲区 , 也有家长出入过 , 因为问题敏感 , 刘女士就不好开口问家长 。

刘女士表示 , 不管镯子是谁拿走的 , 因为是在机构里丢失的 , 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 希望机构按镯子原价的一半进行赔偿就行 , 也就是赔偿2200多块钱就行 , 可是机构不同意 。

记者陪刘女士找到早教机构 , 工作人员拒绝开门拒绝采访 , 无奈之下刘女士只能报警 。 然而 , 民警查看监控后表示监控模糊 , 不能认定那就是手镯 , 所以不能确定手镯是在机构里丢失的 。


对此 , 机构工作认为 , 由于小朋友双手佩戴了不少物品 , 但是监控比较模糊 , 所以不能确定其当天是否佩戴了金手镯 , 但是事发后 , 她们积极配合 , 也愿意补偿800元 , 而刘女士不同意……

看了这个报道 , 给人的第一感觉 , 就是这么小的孩子戴个金手镯 , 有点不妥当 , 大人戴着的首饰都有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惦记上 , 何况一个几岁的娃娃!价值6000元的手镯 , 不用说 , 早被人惦记上了 。 而那些工作人员对于监控区域都比较熟悉 , 因此轻易找到盲区进行操作 , 这个可以轻而易举得手的 。

既然孩子知道是当时被人脱掉罩衣洗了手 , 其实我觉得如果孩子知道是谁给自己脱的罩衣 , 这事就好办了 。 就怕孩子说不清 , 没注意 。


不过 , 民警办案是必须要证据的 , 到底是不是在课上丢失的 , 这事得有确凿证据 。 不过 , 想找到这个证据我想如果追查到底的话 , 其实也不难 。 首先 , 刘女士自己家监控可以作为部分证明 。 其次 , 即使这个课上的监控视频不清楚 , 机构里也不可能就这课堂上的一个视频 。 监控的出入口应该可以拍下女儿当时戴没戴手镯 , 这样就能证明手镯是否丢失在机构里 。

所以 , 我认为警方有必要对事件展开调查 。 如果确实不是在机构里丢失的 , 那机构就没有赔偿责任 , 何必赔偿800?


但是如果镯子确实是丢失在机构里 , 那就要看镯子是孩子不小心碰掉的还是被人故意摘走的 。

如果是被人故意摘走的 , 那就是盗窃罪 。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的 , 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而盗窃2000元以上的就达到立案标准 , 这个案件丢失价值6000元财物 , 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 , 那个拿走手镯的人会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 。

如果金手指是被孩子自己不小心碰掉的 , 那么捡拾者就构成不当得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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