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男子带情人回家偷欢,醒后发现自己双腿被锯,情人浑身鲜血( 二 )



遭受到丈夫如此明目张胆的背叛 , 孙某觉得天都塌了 , 生活已经没有了希望 , 可她并不打算自己一人承受这样的痛苦 , 她要让张某和他的情人付出惨痛的代价 。 就这样 , 她拿出了自己随身携带的公司的新型麻醉剂 , 轮流注射在了张某和罗某身上 , 二人很快便在熟睡中彻底晕了过去 。
紧接着 , 孙某又从家里的工具箱内拿出了一把手术锯 , 残忍地将张某的双腿锯下 , 又拿出菜刀狠狠砍向了一旁的罗某 , 做完这一切后便安静地坐在了床边 , 等待张某醒来 。 到了第二天早上 , 麻药的作用终于过去 , 张某很快就就被双腿的疼痛惊醒 。 看着自己已经被锯断的双腿 , 他发出了凄惨的尖叫声 , 而转头看向一旁的罗某 , 她早已经失去了呼吸 。
看着床边坐着的满身是血的孙某 , 张某大概明白了眼前的惨剧 , 他艰难地拿起手机拨通了报警电话 , 而孙某则表情麻木地看着他报警 , 并不加以阻止 。 很快 , 警方就赶到了现场 , 第一时间对孙某进行了逮捕 , 并把张某和罗某送去了医院 。 经过治疗 , 张某生命虽然无碍 , 但从此只能在轮椅上度过余生 , 而罗某则永远失去了生命 。

孙某出于感情纠纷 , 在带有强烈主观恶意的情况下对张某实施伤害 , 导致了他终身残疾 。 并在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对罗某的生命造成威胁的情况下对其实施了杀害 , 最后导致了罗某的死亡 。 手段残忍 , 性质恶劣 , 同时触犯了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 , 注定难逃法律的制裁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 故意杀人罪是指 , 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 故意伤害罪 , 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犯前款罪 , 致人重伤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最后 , 孙某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 判处了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 这起案例也就此结束 。 因为一场婚外情 , 导致了三个人的悲剧 , 实在是不免让人为之惋惜 。 如果张某没有做出背叛婚姻的事情 , 如果罗某可以坚守住底线 , 如果孙某可以不那么冲动 , 或许一场悲剧就不会发生 。
(案例:男子带情人回家偷欢 , 醒后发现自己双腿被锯 , 情人浑身鲜血一文涉及隐私 , 当事人为化名 , 部分图片为网图 , 仅配合叙事 。 尊重原创 , 请勿抄袭、转载)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