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男子冒充邻居向多位商户老板借50元


山东威海,男子冒充邻居向多位商户老板借50元


“防不胜防!”山东威海 , 一名身穿黄色雨衣、戴着口罩的男子来到一商店处 , 声称自己是楼上的住户 , 钥匙被锁在家中 , 想问商店老板借50块急用 , 并信誓旦旦地保证 , 一会就把钱还给老板 。
老板心想着大家都是邻居 , 外面又下着大雨 , 因此没多想就同意了 , 随后老板从钱箱里掏出一张50块钱 , 递给该男子 。
该男子接过钱后 , 也没有立即离开 , 还指着上面强调称 , 我就住在后面的楼上 , 一会就会来还你 。
相信遇到这种情况 , 很多人都会和老板一样 , 毫不犹豫地向邻居伸出援助之手 。 毕竟50块钱不多 , 而且大家都是邻居 。
可老板等了好久 , 都没等到这个所谓的邻居 , 回来还钱 。 老板意识到被骗后 , 于是老板把该男子来借钱的监控视频发到商户群里 , 并提醒大家注意这个人是骗子 。 结果老板这时才发现 , 群里已经有几个商户 , 被以同样的手段骗了 。
1、笔者认为 , 害人之心不可有 , 但防人之心不可无!老板这次是有点大意了 , 虽然钱不多 , 但起码要问一下 , 对方住在哪梯哪户 , 并且要对方留下联系电话 , 才能把钱借给对方 。
2、有网友认为 , 像这种情况 , 确实是真的让人防不胜防 。 但对方说的是借 , 因此老板要想出这口气 , 只能起诉追回这50块 。
实则不然!虽然男子口中说的是借 , 但实际上其根本没有打算还 , 即其主观目的属于是非法占有的 。
刑法和我们讲得还清楚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使用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等手段 , 诈骗他人钱财数额较大以上的 , 就构成诈骗罪 。

注意!诈骗罪除了是数额犯 , 同时还属于情节犯 , 即此罪并非完全以诈骗所得为定罪依据 。 意思就是说 , 只要实施过3次以上诈骗行为的 , 也构成此罪 。
换而言之 , 即便该男子每次每户只“借”50元 , 几个商户被骗加在一起也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 , 但由于其多次实施了诈骗行为 , 因此仍应当以诈骗罪立案侦查 , 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
【山东威海,男子冒充邻居向多位商户老板借50元】3、刑法第266条明确规定 , 构成诈骗罪的 ,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罚金 。
最后 , 勿以恶小而为之!否则被抓时 , 是绝对没有人会可怜你的!
关注@以身说法 !一起从实践案例中 , 看人生百态、学法律知识!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