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了,对方不承认可以告他强奸吗?


怀孕了,对方不承认可以告他强奸吗?



导语:我国刑法保护妇女的性自主权 , 妇女自愿与行为人发生性关系的 , 行为人不涉嫌强奸罪 。
强奸罪 , 是指行为人违背被害人的意愿 , 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 , 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

来源:网络
强奸行为以违背妇女意志为前提 , 即在妇女不同意性交的情况下 , 强行与之性交 。 或者说 , 以违反妇女意愿的方式 , 强行与之性交 。 被害妇女的性的自己决定权是否受到侵害或者威胁 , 与她本人的意愿密不可分;只有当行为人的行为实际上违背了妇女意志时 , 才意味着她的性的自己决定权受到了侵害或者威胁 。
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 ,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 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 , 以强奸论 , 从重处罚 。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综上 , 如果妇女之前自愿与男子发生性关系并怀孕的 , 事后不同意也不涉嫌强奸罪 , 除非是14周岁以下的幼女与他人发生性关系 。
【怀孕了,对方不承认可以告他强奸吗?】和一男子发生关系并怀孕的 , 虽然不可以告他强奸 , 但是可以主张相应的民事权利 , 例如打胎的费用 , 或者是孩子生下来之后 , 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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