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张女士的两件衣服卖了440元


湖北,武汉。张女士的两件衣服卖了4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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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张女士的两件衣服卖了440元


湖北 , 武汉 。 张女士的两件衣服卖了440元 , 在收钱时少输了一个0导致顾客只付了44元 , 少付了396元就走了 , 张女士发现不对后联系顾客 , 顾客直接把张女士拉黑了 , 张女士找到了调解员 。

张女士是一家衣服店的店员 , 收入也不算高 , 但她很喜欢 , 只需要和顾客沟通就可以了 , 而性格开朗的张女士也确实很适合 。



单靠开朗的性格 , 热情的服务还远远不够 , 偶尔也需要很细心 。

而这一次张女士吃亏就吃亏在没有细心上 , 当时店里只剩下她一个店员 。 店里来了一位女子 , 张女士看到有顾客来买衣服 , 就赶紧热情地上去招呼她 。

本来女子也是想看看有没有合适的 , 没有合适的就走 , 可凭着张女士三寸不烂之舌 , 成功让女子钟情于其中的两件衣服 。

为了让女子买走这两件衣服 , 张女士也是使出浑身之计让女子决定付款 。 看到女子已经点头要买这两件衣服 , 于是张女士赶紧把衣服拿到收银台 , 而女子也跟了过来 。


【湖北,武汉。张女士的两件衣服卖了440元】
由于张女士做这份工作时间也长了 , 所以收款的工作也干得很熟练 , 没有几秒钟 , 张女士已经操作好付款的工作 , 然后让女子扫码付款 。 看到张女士准备好了 , 女子也很快付好了款 。 可付款之后 , 女子开始变得着急起来 , 她让张女士赶紧把自己的衣服包装好 , 正好此时又有顾客进来 , 张女士也是着急招呼另一个顾客 。 于是匆匆忙忙把这位女子的衣服叠好 , 放到包装袋递给女子 。 女子接过包装袋 , 就匆匆地离开了店 , 而张女士也没有多想 , 又赶紧去招呼另一位顾客 。 可是到了晚上核对时 , 有一笔44元的款 , 怎么对也对不上 。 张女士思前想后 , 想起了匆匆离开的那位女子 , 心想问题就出现在这两件衣服上 。 于是她又仔细核对了一下 , 果然发现这两件衣服应该付款440元 , 可是女子只付款了44元 。

看到问题出现在自己少输了一个0上 , 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 张女士害怕店家发现此事 , 自己会丢失这份工作 , 于是她自己赶紧把少收的钱补上 。

自从补上这几百块钱 , 她晚上都没有睡好觉 , 因为她只是一个店员 , 收入也就是每月几千块 , 这400块钱对于她来说也不是一个小数目 , 所以早上醒来时 , 她决定上班向女子追回这几百元 。

张女士打了女子的电话 , 可是女子根本没有接 , 张女士不甘心 , 又再次打她的电话 , 可是女子依然没有接 , 当张女士再次打过去时 , 女子已经拉黑了张女士 。

张女士知道这肯定是女子故意的 , 她就是不想退回少给的那几百元 。 看到女子不想给回那几百元 , 张女士也很失落 , 可她不想自己白白失去了那几百元 , 那也是自己的血汗钱 , 要工作几天才能挣回来的 。

于是为了拿回那几百元 , 张女士找到了调解员 , 希望在调解员的帮助和影响下 , 女子能够自觉把那几百元还回来 。

面对调解员的联系 , 女子说付款的数目并不是自己输的 , 是张女士自己输好 , 才让自己扫码的 。 所以这并不是自己故意少付钱 , 而是张女士的过错 , 而她从头到尾都不知道自己少付了钱 。

当调解员要求女子把少付的钱补回来时 , 女子却始终推脱着 , 说并不是自己故意少付 , 是张女士的过错 , 为何要把钱补回来?

而调解员也很有耐心 , 经过和女子多次的沟通 , 女子也在他们的见证下 , 把少付的几百元发给了张女士 。

在这件事情中 , 确实是由于张女士的失误 , 导致自己损失了396元 ,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 , 女子是否应当返还少付的钱?

女子少付的396元 , 也就是女子获利了396元 , 从法律上的角度来说 , 她并没有通过不当的手段取得的 , 但这属于不当得利 , 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

不当得利是指因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产生的纠纷 。

不当得利的成立满足应当以下四个要件: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

2、取得财产利益没有合法依据:

3、他人因此受有损失:

4 获利与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 。

女子确实在这件事情中由于张女士的失误获利396元 , 但她获得的这396元并没有合法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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