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入户盗窃被女子放鞭炮吓死,家属索赔50万,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二 )


过失死亡的组成部分:必须有过失行为 , 死亡的结果是主观上的过失 。
在这种情况下 , 孙和胡事先并不认识 , 也不知道对方患有心脏病 。 孙某燃放鞭炮的行为仅为防卫目的 , 防止他人非法违反 , 不构成过失死刑 。
法律规定 , 如果构成正当抗辩 , 必须同时满足五个条件:
1. 事由条件:不法侵害真实存在;
2、时间条件:违法行为正在进行中;
3、主观条件:有防御意识;
4.对象条件:防犯;
5. 边界条件:不要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 。
回到本案 , 违法违规(胡进屋盗窃他人财物)的现实 , 当他遇到孙家的狗吠声时 , 胡并没有阻止自己的违法(进行中) , 孙的引爆行为鞭炮有防御感 , 只针对胡 , 显然没有超出必要的限度 。 因此 , 孙某的行为构成了自卫 。
3、法院审理此案后 , 驳回胡家人的上诉
法院认定 , 在对胡某犯罪行为的审理中 , 孙某在保护自己的财产和人身安全的前提下 , 采取了投掷鞭炮的方式阻止对方的犯罪行为 , 孙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
胡某因休克猝死系自身疾病所致 , 与孙某的行为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 因此孙某不需承担刑事或民事赔偿责任 。
最终 ,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胡家人的无理要求 。
相比“青岛人怒踢小偷”一案 , 本案的判决得到了很多网友的赞赏 , 可以说是非常愉快 。
办案法官不允许“谁死有义”的流传 , 维护了司法的公平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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