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男子小何入职了某物业公司后,被物业经理针对


浙江杭州,男子小何入职了某物业公司后,被物业经理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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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男子小何入职了某物业公司后,被物业经理针对


浙江杭州 , 男子小何入职了某物业公司后 , 被物业经理针对 。 每次开会 , 经理都会先批评小何一顿 , 后来小何忍无可忍 , 与经理大吵了一架 。 万万没想到 , 当天晚上 , 公司人事就让小何明天不要来上班了 。
【浙江杭州,男子小何入职了某物业公司后,被物业经理针对】


小何通过面试 , 入职了涉案物业公司 , 职务是秩序主管 , 试用期三个月 。 小何工作期间 , 兢兢业业 , 可不到半个月 , 物业经理施某就开始针对他 , 甚至在会上公然侮辱小何:“你能不能像个男人一样!”这只是开始 , 自此之后 , 每次开会 , 施某都会把小何拿出来批评一顿 。 但小何因施某是领导 , 两人属于上下级关系 , 一直忍气吞声 , 不敢反抗 。 入职两个月后的一天 , 小何到小区北门工作 , 可施某却说 , 他去北门检查时 , 没有看到小何 , 并冤枉小何偷懒 , 小何终于忍无可忍 , 和施某大吵一架 。

谁曾想到 , 当天晚上 , 公司人事经理就给小何发微信 , 说是接到领导通知 , 让他明天不要来项目上班了 , 之后 , 又说小何不符合录用条件 。

小何不服 , 小何认为 , 施某也是公司的员工 , 公司只开除他 , 不开除施某 , 是在区别对待!公司回复说 , 他们会对施某进行内部处理 。

1、小何还是太年轻了 , 从情理上讲 , 他和施某吵架 , 双方都说了污言秽语 , 要开除都应该开除 。

可小何所在的地方是职场 , 职场中没有这么多情理可言 , 相比于刚入职两个月的他 , 施某不仅是物业经理 , 还是公司老人 , 稍微想一下就知道 , 公司肯定会偏向施某 。

2、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试用期 , 实际上是公司和劳动者之间的磨合期 , 但并不意味着 , 公司可以在试用期里 , 随意开除劳动者 。

公司和劳动者的地位不是平等的 , 公司作为管理者 , 劳动者作为被管理者 , 两者是支配者与被支配者的关系 , 所以劳动法对公司的权利 , 进行了一定的限制 。








公司在试用期内可以开除劳动者的前提是 , 劳动者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标准 , 而涉案公司的《员工手册》中 , 并没有规定相应的录用标准 。

标准都没有 , 公司又如何认定员工不符合录用标准呢?因此 , 涉案公司的单方面解除 , 系违法解除 。

3、针对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事 , 小何可以提起诉讼 , 要求公司承担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 。

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 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 , 也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的赔偿金 。

具体而言 , 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 还是让公司支付赔偿金的决定权 , 在劳动者手上 , 劳动者可以自由选择 。

最后 , 一名优秀的管理者 , 在员工和上级发生矛盾后 , 应该弄清楚为什么吵架 , 而不是一味的偏袒 。 拉偏架 , 不仅不能解决问题 , 还会丧失管理者的威信 , 为今后埋下祸根!


对于这件事 ,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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