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壁,16岁女孩在校长期遭到三名女同学霸凌,手段令人发指!


河南鹤壁,16岁女孩在校长期遭到三名女同学霸凌,手段令人发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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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鹤壁,16岁女孩在校长期遭到三名女同学霸凌,手段令人发指!


【河南鹤壁,16岁女孩在校长期遭到三名女同学霸凌,手段令人发指!】河南鹤壁 , 16岁女孩在校长期遭到三名女同学霸凌 , 不仅扒光其衣服殴打 , 甚至还用筷子猛戳她的下体 , 并且霸凌者以此为荣向他人炫耀 , 女生因为恐惧不敢告诉老师和父母 , 直至父母发现女儿不对劲才得知实情!

山城区一位父亲在网上发了一封信 , 称自己的女儿就读于中专 , 目前才16岁 , 信中称 , 就在前不久的11月10号 , 女儿遭到了同班三名女生的霸凌 。

她们让他的女儿跪在地上自己扇自己的耳光 , 并且扇自己的耳光声音还必须够响 , 当时其中一个霸凌者正在跟他人视频 , 要求扇耳光的声音必须视频那边的人能够听到 。



而这次霸凌还只是其中一次 , 并且其他霸凌手段更是令人发指 , 不仅将她女儿的衣服给扒光 , 甚至还用脚去踹她的胸口 , 更让人气愤的是还用筷子猛插他的女儿的下体 。

施暴的三名女生年龄只有17岁 , 之所以会霸凌只是为了维护自己在学校中大姐大的身份 。

女儿不敢跟他们讲 , 因为霸凌者恐吓她 , 如果告诉父母和老师就会再次辱骂和殴打她 , 他的女儿因为恐惧 , 选择了忍气吞声 , 因为霸凌 , 备受折磨 , 苦不堪言 , 精神都已经失常 。

还是这次他们发现了女儿的不对劲 , 再三追问下才向他们吐露了实情 , 得知消息之后一家人如同晴天霹雳 , 妻子都气昏了过去 , 对于一个女性来说 , 这种手段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

还有让他气愤的是 , 女儿将被霸凌的情况告知了其班主任 , 但是班主任在得知情况后并未做出任何措施 , 于是他们只得选择的报警 , 事情过了了一周 , 校方依然以不知情为由推脱责任 。

三名霸凌者至今仍未做出任何处罚 , 目前依然在学校正常上课 , 他的妻子崩溃之下跪在校门前希望能够有一个说法 , 但是学校却视而不见 , 如今妻子和女儿均精神失常 , 他们一家人悲痛不已 。



更让他们不能理解的是为何霸凌者竟然还能在学校安心学习 , 霸凌者的家长他们也找过 , 但是均以各种理由不与见面 , 无奈之下他只得将此事发在网上 , 希望能够让霸凌者受到应有的处罚 。

校方回应称 , 事情正在处理 , 等待处理结果即可;民警回应 , 确有此事 , 但是双方均是未成年人 ,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 暂不便对外公布 , 后续如果有可以对外发布的信息会进行公布 。

这点确实没错 , 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条规定了 , 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事项 , 应当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 。

这名父亲发布的这封信 , 一共说明了两件事:1、女儿长期面临霸凌 , 妻女都已经精神崩溃;2、校方和老师不作为 。

1、校园霸凌是非常令人气愤的 , 但是也是最令人头痛的案件 , 就是因为年龄的问题 , 不过这名父亲提到 , 三名女生年龄为17周岁 。

17周岁是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纪 , 《刑法》第17条已经明确规定了 , 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 , 应当负刑事责任 , 不过也规定了 , 未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从上述所说的事实中 , 涉及到的犯罪有故意伤害罪 , 但是故意伤害罪必须要达到轻伤以上才构成犯罪 , 而精神受到损伤则不在故意伤害罪的构成当中 。

也就是说 , 其女儿在霸凌时受到的损害达到了轻伤以上 , 则可以追究霸凌者的刑事责任 , 依据第237条 , 达到轻伤可处6年以下有期徒刑、达到重伤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其次还有侮辱罪 , 第264条规定了 ,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 , 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当众扒光她人衣物、让人跪在地上自己扇自己的耳光、筷子猛插下体这种行为都属于是侮辱他人 。

多次侮辱以及导致他人或者其家属精神失常等应让认定情节严重 , 即构成侮辱罪 。

侮辱罪属于是自诉案件 , 必须由被害人或者其亲属去以刑事案件向法院起诉 , 除非严重危害到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才由检方提起公诉 。

2、被认定为尚不构成犯罪 , 则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 那么3位霸凌者将不会受到拘留的处罚 , 最多就是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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