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李女士花30万预定了40桌的宴席,并当场交100000元的预付款( 二 )



也有网友说 , 李女士违约在先 , 酒店收取违约金是合理的 , 但30%确实偏高了!退一步来说 , 若酒店再利用这10个月重新将宴会厅预定出去 , 那不就反向白赚了这9万元 , 酒店的利润就高得离谱了!

还有网友说 , 如果我那一万块钱也不要你退了 , 到了预定日期前两三天才跟酒店要求取消 , 定金你不退就不退 , 那酒店是不是损失更多?因为两三天酒店也租不出去了 , 反正9万元都损失了 , 还会在乎多那一万吗?

通过这件事提醒我们 , 在签订合同协议时 , 一定谈好细节 , 尤其是涉及到违约责任方面 。 本来订婚宴是件喜事 , 可谁也没预料到会分手 , 取消婚宴也是情非得已 。

而作为酒店方 , 态度不应该如此犀利强硬 , 凡事应以和为贵 , 站在客户立场上 , 找到一个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 。 你说呢?

那么 , 您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认为酒店的要求合理吗?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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