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20万投资,意外死亡,债主让其妻还钱被拒:我放弃继承遗产


男子借20万投资,意外死亡,债主让其妻还钱被拒:我放弃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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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借20万投资,意外死亡,债主让其妻还钱被拒:我放弃继承遗产


江苏南京 , 一男子做餐饮投资 , 向朋友郭某借了200000元 , 借款期限是3年 , 不料 , 男子在这期间意外去世 , 郭某发现后 , 赶紧找到其妻子 , 要求她偿还这笔借款 , 可是 , 男子的妻子和一对儿女均表示 , 放弃继承丈夫的遗产 , 拒绝偿还这笔借款 , 郭某无奈之下 , 将她们起诉到了法院 。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零距离)
男子之前一直在餐饮行业工作 , 期间也投过几笔小钱 , 项目都赚了钱 , 对其可谓是知根知底 , 一次偶然的机会 , 他又看中了一个餐饮项目 , 源于对自己的信心 , 他觉得投资这个项目 , 大概率能挣钱 , 所以 , 他准备来玩一次大的 。
可是一番查询后 , 自己的资金并不多 , 于是就找到了朋友郭某 , 2人平时关系非常不错 , 遇到困难 , 他第一时间就想到了他 , 果然 , 在一番沟通后 , 郭某很干脆的同意了借钱 , 男子写下一张借条 , 注明借款20万 , 为期3年 , 没有利息 。

这么大额的借款 , 还没有利息 , 可见2人的关系真的很好 , 但正所谓“亲兄弟明算账 , ”为了避免纠纷 , 2人还约定了违约责任 , 如果男子到期没有还清 , 需要支付4万元违约金 , 男子自信自己能还上 , 所以直接签了字 。
不料 , 人算不如天算 , 男子在这期间意外去世 , 这笔投资到底如何 , 也无从知晓 。 郭某在得知朋友去世之后 , 完全顾不得伤心 , 他担心自己的20万会打水漂 , 于是 , 急忙联系男子的妻子 , 让其偿还借款 。
可没想到 , 当郭某拿出借条时 , 对方不但不承认这笔借款 , 而且还声称 , 放弃继承男子的遗产 , 郭某作为男子的好友 , 知道其名下有两套房产 , 而且他的妻子和一对儿女住在其中 , 应该算已经继承了遗产 , 于是将她们告上了法庭 。
对于此事 , 有网友认为 , 这么明白的事情有啥难处理的 。 死者妻儿耍赖 , 不想承担责任 , 还实际占有死者的遗产 , 用死者遗产偿还最公平 。
也有网友认为 , 有房产就好弄 , 妻子女儿也是不讲道理 , 该还的账还是要还的 。 拆迁补偿房子也有逝者一份 , 如果放弃继承遗产 , 那就把那份拿出来卖了还 。
还有网友认为 , 白某借钱开餐饮 , 目的是为全家生活所经营 , 不是为个人所需 , 家人享受利益却不想承担责任和债务 , 实属不该 , 况且郭某还没算利息 。

其实 , 这个案子并不复杂 , 只需要弄清楚夫妻共同债务和继承2个问题 , 就很简单了 。 我国自古以来就有\"父债子偿\"和“人死债消”的说法 , 但在法律中 , 这种说法都是错误的 。
1、这笔20万的借款 , 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男子借款明显用于经营 , 按照常理来说 , 投资的餐饮项目 , 所得收益应该属于夫妻财产 , 在这种情况下 , 这笔20万的借款 , 就已经转为夫妻共同债务了 , 即使丈夫没有遗产 , 妻子也是有义务偿还的 。
正常情况下 , 即使是夫妻一方单独借的款 , 如果用作日常开销 , 也会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 这也是为了防止有人通过婚姻 , 逃避债务 。 但有个例外 , 那就是男子没有告诉妻子儿女 , 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 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民法典》规定 ,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这个举证需要郭某来做 , 若是不能证实他将这笔款项 , 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 男子的妻子和儿女则无需承担责任 。
2、妻子和儿女放弃继承遗产 , 但还住着房子 , 需要还债吗?
这里也要分2种情况 , 继承和不继承?如果选择继承 , 那没得说 , 肯定是需要偿还债务的 , 但是需要看其遗产有多少 , 如果只有5万 , 那么剩余的15万债务 , 她们是不负责的 。
根据《民法典》第1161条规定 ,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 , 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 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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