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某餐厅外,一群年轻男子围殴一名倒地男子,不停地踩踹他,现场一片混乱


广东汕头,某餐厅外,一群年轻男子围殴一名倒地男子,不停地踩踹他,现场一片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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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某餐厅外,一群年轻男子围殴一名倒地男子,不停地踩踹他,现场一片混乱


“太恶劣了!”广东汕头 , 某餐厅外 , 一群年轻男子围殴一名倒地男子 , 不停地踩踹他 , 现场一片混乱 。 一会儿警方来了 , 抓住了几个打人男子 , 但还有有几个给跑了 。

据知情人透露 , 事发餐厅内 , 被打的男子一桌和打人的年轻人是邻桌 。 因年轻男子那桌喝酒说活声音太大了 , 被打的男子便上前提醒了一下 。 万万没想到 , 对方不仅不收敛 , 反而上来发生争执 。



被打男子见对方年轻气盛 , 蛮不讲理 , 便去结账离开 。 可当他们离开时 , 这些年轻男子又上前进行言语挑衅 , 结果爆发冲突 , 从冲餐厅内打到了餐厅外 。 因为年轻男子一方人数众多 , 很快占了上风 。 期间 , 有人报警 。 目前 , 警方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正在抓捕跑了的涉案人员 。

对此 , 网友们也是十分愤慨 。 表示“扫黑除恶 , 任重道远”“社会影响非常大 , 必须严惩”“这下留下案底了 , 酒醒后就开始后悔了”“堪称古惑仔重出江湖” 。

那么 , 本案该如何定性呢?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 , 还是聚众斗殴罪呢?我们来分析一下 。



首先 , 从本案起因来看 , 是一群年轻人喝酒声音太大 , 被他人劝阻后进行挑衅 , 在对方打算离开时 , 又再次挑衅 , 继而动手打人显然具有寻衅滋事的性质 。

寻衅滋事罪 , 是指以挑衅社会、寻求刺激、取乐发泄为目的 , 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 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 , 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 犯本罪的 , 一般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根据寻衅滋事罪司法解释第二条 , 随意殴打他人 , 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 , 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构成情节恶劣 , 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

具体到本案 , 多名年轻男子随意殴打他人 , 至少殴打了2人 , 只要2人以上构成轻微伤 , 就涉嫌构成本罪了 。 退一步讲 , 即便没有造成2人以上轻微伤 , 那么这群人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 ,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 情节恶劣 , 也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

其次 , 如果造成被害人重伤的 , 则应当按照故意伤害罪来处罚 。



【广东汕头,某餐厅外,一群年轻男子围殴一名倒地男子,不停地踩踹他,现场一片混乱】再次 , 本案在年轻人挑衅后 , 双方相互动手打架 , 进行互殴 , 那就涉嫌构成聚众斗殴罪 。 需要注意的是 , 成立聚众斗殴罪虽然需要多人参与 , 但不要求斗殴的各方都必须3人以上
例如 , 一方1人或2人、另一方3人以上进行斗殴的 , 仍然成立本罪 。

聚众斗殴的 , 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 , 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具体到本案 , 最终如何定性 , 需要警方进一步侦办确定 。 但对于这种蓄意挑衅滋事的行为必须严惩 。 如果涉黑的 , 一定要严查深挖 , 除恶务尽 , 绝不姑息 。
对此 , 您怎么看呢?欢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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