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女子排队做核酸时,任由小孩拿钥匙划车,引发网友热议


江苏一女子排队做核酸时,任由小孩拿钥匙划车,引发网友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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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女子排队做核酸时,任由小孩拿钥匙划车,引发网友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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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 , 江苏常州 , 发生了一件让人气愤不已的事情 。 网传视频显示 , 当天 , 人们排队做核酸 , 队伍中一女子带着两个孩子 , 结果最小的孩子竟然拿着钥匙去划停在队伍旁边的车辆 , 而女子却务实孩子的行为 , 大一点的孩子也随即跟着弟弟去划车!

视频中 , 女子不管不问 , 任由孩子把多辆小车漆面划伤 , 视频发布者表示非常气愤 , 原视频是朋友拍摄的 , 希望被划车主们看到视频后 , 能得到妥善解决……

【江苏一女子排队做核酸时,任由小孩拿钥匙划车,引发网友热议】

看了这个视频 , 网友们也是议论纷纷 。

有网友说:类似这样的家长我见多 , 有时候真的是很无语 , 自己的小孩放任自由 , 等别人说的时候家长就跳起来了 。

也有网友说:我关心的是拍摄者有没有出声提醒家长 , 假如出声了家长还不制止则要重重责罚家长;反之发现又不提醒此人也不是那么好 。

还有网友说:这种家长也真的是很无语 , 我儿子踩单车的时候 , 我都让他离停路边的汽车远一点 , 因为我怕发生一些意外 , 撞到别人的车 。


……

这件事来说 , 这位女子的做法无疑是令人震惊和气愤的 。 孩子故意划坏一辆辆小车 , 作为家长却冷眼旁观不制止 , 真是不知道咋想的!也许是太有钱了!这样的家长必须为孩子犯的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

熊孩子不懂事 , 其根源还是这些熊家长 , 家里再有钱也不能这样惯孩子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 , 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 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 , 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 , 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 , 由监护人赔偿 。

这件事来说 , 孩子是幼童 , 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但是家长眼睁睁看着孩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 根本没有尽到监护责任 , 所以 , 造成的损失必须由家长赔偿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 , 侵害他人财产的 , 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

所以 , 这两个熊孩子划车造成的损失 , 必须由家长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家长必将为自己的不负责任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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