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一咖啡店老板和顾客打牌时发生纠纷,两人扭打在一起


浙江温州,一咖啡店老板和顾客打牌时发生纠纷,两人扭打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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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 , 一咖啡店老板和顾客打牌时发生纠纷 , 两人扭打在一起 。 在顾客离开后 , 店老板为了使顾客被追究刑事责任 , 用利器在手臂上划了一道20多厘米的伤口 。 随后 , 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 , 对顾客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

男子任某经营了一家咖啡馆 , 事发时59岁 , 当天晚上 , 店里的生意不是很好 , 顾客莫某到店里后 , 与任某等人打牌消遣 , 没想到两人因牌桌上的事情发生争执 , 随后冲突升级 , 两人开始肢体冲突 。




任某年龄比较大 , 不仅打架打输了 , 结账用的电脑屏 , 也被碰倒在地损坏 。 任某为了报复莫某 , 在莫某离开后 , 用利器在自己胳膊上划了一道20多厘米的伤口 , 然后打电话报警 。

民警赶赴现场 , 发现任某手臂上的伤口血流不止 , 经鉴定 , 任某的伤情已达到轻伤二级 。 紧接着 , 民警以故意伤害罪 , 对莫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

审查批捕期间 , 检察官询问莫某 , 莫某否认有用利器割伤任某的行为 , 检察官对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后 , 亦发现了可疑之处 , 于是向司法鉴定所申请鉴定 , 结果是:“损伤性质为自伤可能性大!“”




【浙江温州,一咖啡店老板和顾客打牌时发生纠纷,两人扭打在一起】最终 , 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 对莫某作出不批捕决定 , 然后转而调查任某涉嫌诬告陷害罪一事 , 目前 , 法院经过审理 , 以任某诬告陷害罪成立 , 判了任某有期徒刑一年 。

1、任某这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 原本想通过公安机关追究莫某的刑事责任 , 结果出现反转 , 自己反被判了有期徒刑一年 , 任某向我们演示了什么叫作茧自缚 。

刑事诉讼法第88条规定 ,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 , 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 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

本案有个细节 , 莫某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 , 莫某家属准备以20万的金额 , 与任某达成和解 , 但莫某不同意 , 坚持说自己没有割伤任某 , 并要求向检察官当面陈述 。

后面的事情 , 前文已经说了 , 检察官询问完莫某后 , 发现了可疑之处 。

2、任某的行为 , 应该如何评价?

诬告陷害罪 , 是指捏造事实 , 作虚假告发 , 意图陷害他人 , 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 。

任某和莫某厮打后 , 故意用利器划伤自己手臂 , 然后打电话报警 , 称自己被人殴打 , 意图陷害莫某 , 使莫某被追究刑事责任 , 其行为符合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件 。

刑法规定 , 犯诬告陷害罪 , 情节严重的 ,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 , 处3-10年有期徒刑 。

这里说的情节严重 , 一般是指行为人诬告陷害的行为 , 引起司法机关启动司法活动 , 比如立案侦查 。

以本案为例 , 公安机关以故意伤罪对莫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同时 , 意味着任某诬告陷害罪既遂 , 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 。

最终 , 法院审理后 , 以任某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 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 , 情节严重 , 判了任某有期徒刑一年 。

最后 , 这次任某运气很好 , 检察院在审查批捕时 , 及时发现其犯罪事实 。 如果检察院没有发现 , 法院对莫某作出刑事判决后 , 才发现任某诬告陷害的事实 , 那这事不是一年有期徒刑这么简单了 。

对于这件事 ,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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