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公交车急刹车后乘客摔倒受伤,被判赔25万元!( 二 )



而既然起诉了 , 那么院方自然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划分责任的 , 所以即便是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书 , 一样是可以根据事实划分责任进行判决 。

院方认为 , 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 , 面包车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 公交车承担次要责任 , 孟先生承担百分之70 , 因为孟先生是武先生的雇员 , 所以由武先生承担 。

面包车在保险公司进行了投保 , 且不计免赔金额有30万元 , 尚且在赔偿范围之内 , 赔偿责任应当由保险公司负担 。

公交公司实际损失认定为246153.98元 , 据此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120000元 , 第三者责任险限额承担70% , 88307.79元 , 共计208307.79元 , 案件受理费2522元 , 武先生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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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公交车急刹车后乘客摔倒受伤,被判赔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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