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一女子以每年14.4万元的价格与房东签了10年的租赁合同


湖南长沙,一女子以每年14.4万元的价格与房东签了10年的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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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一女子以每年14.4万元的价格与房东签了10年的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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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一女子以每年14.4万元的价格与房东签了10年的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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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事你就去告我啊!”湖南长沙 , 一女子以每年144000元的价 格与房东签了10年的租赁合同 。 可是还没有到期 , 房东就要强行涨租金 , 每年再涨20000元 , 被她拒绝了 。 没想到房东很嚣张 , 直接来了一拨野蛮操作 , 气得她向法 院提起了诉讼 。

陈小姐是做水果生意的 。 她相中了房东刘先生的门面房 。 双方谈妥 , 每年144000元的房租 , 签了10年的合同 。 陈小姐一次性付了10年的房租 。 她又花90多万元进行了装修 。

起初 , 生意不怎么好 , 好不容易 , 生意慢慢有了起色 。 虽然每天都是起早贪黑 , 累得腰酸背痛 , 但是她很欣慰 。 陈小姐以为收益会越来越好 。 没想到 , 生活中的事情往往出人意料 。

这天 , 刘先生联系陈小姐 , 告诉她 , 要涨房租了 , 每个月涨20000元 , 要她尽快一次性转给他 。 陈小姐觉得租期还有好几年才到 , 这是房东违约 , 也没有多想 , 就直接回绝了 。

让她没有想到的是 , 刘先生为了尽快赶走她 , 开始了一系列野蛮的操作 。

他先是给陈小姐的门店断水断电 , 给她的生意带来麻烦 。 陈小姐也没有往心里去 , 继续与他沟通 , 继续经营自己的水果店 。

等回老家过完春节回来 , 她来到门店一看呆住了!

水果店里 , 所有的东西被搬空了 , 装修全部被砸毁了 , 90多万装修的房子 , 一 夜之间变成了废墟 , 真是血本无归啊 , 陈小姐崩溃了!

原来 , 房东趁陈小姐回家过年的空隙 , 请了搬 家 公 司 , 搬空了所有的东西 , 又请人砸毁了装修 , 就是想逼陈小姐同意涨房租或逼走她 。 因为他的房子不愁没有人租 , 真是太过分了!

陈小姐眼看自己辛苦赚的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 她气得几乎昏厥了 。 冷静下来 , 她联系了记者 , 帮自己讨个说法 。

陈小姐与房东的矛盾 , 究竟是不是因为涨房租引起的呢?

记者联系了刘先生 。 对于记者的疑问 , 刘先生没有正面回答 。 他只说是陈小姐欠了水电费 , 违了约 。 显然 , 这个理由很没有说服力和可信度了 。 因为没有按时交水电费 , 就砸人家的店铺 , 显然不合情合理 。


陈小姐当场反驳房东的说法 。 她告诉记者 , 只有房东把水电费的单子发给她 , 她才会把钱转给房东 。 房东没有发给她单子 , 她就没有交 , 况且她这个月还在用 , 不可能去交下个月的水电费吧?陈小姐当着记者的面 , 拨通房东的电话 , 诚恳地希望与他见面协商 , 说清楚自己到底哪里违约了 , 该怎么办 。 但是房东竟然嚣张地说 , 你要是不服 , 你可以去法 院告我啊!
眼看与房东无法沟通 , 她与记者来到高峰社区 , 希望得到社区工作人员的帮助 。 可是社区的一位领导李先生却说:这件事在社区已经协调过几次了 , 却没有结果 。 有一次双方还发生了激烈的冲突 , 吓得房东不敢来了 。

还有一次 , 李先生打电话让刘先生过来协商解决此事 , 刘先生让李先生保证他的人身安 全才行 。 但是李先生觉得自己不是派出所 , 无法保证 。 所以刘先生就不敢露面来处理了 。

陈小姐依旧保持良好的态度 , 她表示希望与刘先生和平解决此事 , 获得他的赔偿 。 李先生也说 , 他们也一直联系刘先生 , 但是他就是不肯出面 。

蕞后 , 陈小姐表示 , 她要起 诉刘先生 ,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让自己的损失得到赔偿 。 小编也衷心希望她能为自己讨回公道 。


陈小姐与房东签了10年的房屋租赁合同 , 2027年才到期 。 现在房东要违约 , 给她涨房租 , 逼她搬家 。

那么 ,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 , 房东违约了怎么办?
【湖南长沙,一女子以每年14.4万元的价格与房东签了10年的租赁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规定 ,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民法典第 578条也规定 ,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 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可见 , 刘先生作为房东 , 在与陈小姐签的合同期内违约了 , 他要承担违约责任 。 另外 , 刘先生用野蛮的做法 , 逼陈小姐走 , 砸毁她花了90多万的装修 , 已经涉嫌故意损坏财物罪了 。 《刑法》第 275条规定 , 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 , 处3年以下有 期徒 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 期徒 刑 。 “情节特别严重” , 是指毁坏个人财物 , 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 , 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 , 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及 其恶劣的;等等 。 损坏私人财物涉及刑法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损坏公私财物达到5000元以上的 , 就可以立案了 。 何况他损坏了90多万元呢?这下子他跑不了了 。 作为房东 , 如果想方便自己涨房租 , 可以与租户一年一签约 。 不能失去诚信 , 揣着小人的心思 , 表现出流 氓的做派 , 蕞终害人害己 , 让自己后悔一辈子 。 遇到如此没有契约精神还蛮横的房东 , 你会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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