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男子入户偷鸡被鞭炮吓死,家属向户主索赔50万!


河南南阳,男子入户偷鸡被鞭炮吓死,家属向户主索赔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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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男子入户偷鸡被鞭炮吓死,家属向户主索赔50万!


河南南阳 , 男子入户盗窃偷鸡 , 被女子放鞭炮吓死 , 家属把女子告上法庭 , 向她索赔50万!女子:他三番五次偷我的鸡 , 我只是想用鞭炮吓吓他 , 我也不知道他有心脏病!

孙女士一个人带着3岁的女儿在老家生活 , 而丈夫在外地打工赚钱 , 只有过年才会回来!为了减轻丈夫的负担 , 孙女士在自家院子里养了不少鸡 , 想着鸡下的蛋可以卖点钱!

而细心的孙女士每天睡觉前都会清醒点下鸡的数量 , 但她发现鸡莫名其妙地少了!

【河南南阳,男子入户偷鸡被鞭炮吓死,家属向户主索赔50万!】

孙女士猜想应该是遭贼了 , 但她家住在村头 , 旁边都没有邻居照应 。 她越想越害怕 , 就打电话给老公刘先生 , 问他该怎么办?

刘先生一时半会也回不来 , 只能在电话里安慰孙女士不要害怕 , 让孙女士把岳父家的看门狗先接来守着家门!

孙女士觉得这是好办法 , 就把狗接来壮胆!而这贼又在凌晨时分又翻墙进入院子偷鸡 , 而这次孙女士被狗的叫声给惊醒了!

她不敢出来 , 只敢躲在窗沿下往院子里看 , 看到一个黑影在抓鸡 。

孙女士见状想报案 , 但那黑影察觉到自己把孙女士惊醒了 , 马上就跑了!

而孙女士害怕对方没有走远也不敢出去 , 熬到天亮才敢起床 , 结果发现又少了4鸡 , 这让她又气又心疼!

孙女士想报案 , 但又不知道是谁偷的 , 也没有证据 , 想想就又给老公打电话 , 问老公该怎么办才好!

而她老公也没有什么好办法 , 除了安慰还是安慰 , 两人只能抱着幻想希望小偷不要再来了!

后来孙女士思索再三以后 , 买了不少鞭炮放在家里 , 想着小偷要是再敢来 , 就用鞭炮来吓他!

不过这半个月小偷也没再来了 , 孙女士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



可是她一放松 , 家里的狗就叫了起来 。 孙女士再次惊醒 , 一看院子 , 又是上次那个黑影!

这下孙女士气得咬牙切齿 , 直接把自己买的鞭炮点燃丢在了院子中 。

深夜的院子突然传来噼里啪啦的声音 , 孙女士觉得这下肯定把小偷给吓走了 , 就放心睡了!

可是天亮以后 , 孙女士出门被吓了一大跳 , 院子里居然躺着一个男人 , 她试着踢了一下对方 , 发现他身体都僵硬了!

于是孙女士赶紧报案 , 很快警方就赶到现场 。 经过调查 , 发现男子是隔壁村的村民胡某!

而胡某的脚印和鸡圈里的脚印吻合 , 加上身上都是鸡毛 , 再结合孙女士的口供 , 警方确定胡某爬墙进来就是偷鸡的!

另外 , 法医鉴定的死亡原因是惊吓过度死亡 , 胡某家人也承认胡某之前就患有心脏病!而且他们也坦白胡某确实偷了孙女士家的鸡 , 而他们也知道胡某当天半夜出门是为了去偷鸡 , 但却没有阻止!

后来 , 胡某的家属把孙女士告上了法庭 , 要求她赔偿50万 , 还要求警方追究孙女士的刑事责任!

胡某家属认为孙女士是过失致人死亡 , 要吓胡某走喊几声就可以了 , 为什么要故意拿鞭炮吓人呢?

那么 ,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 , 孙女士该为胡某的死承担责任吗?

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过失犯罪 , 是指由于过失导致他人死亡后果的行为 。 过失致人死亡 , 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 。 前者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 , 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 以致造成他人死亡 。

后者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其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 , 但由于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他人死亡 。 无论行为人实施的是其中哪一种行为 , 均可构成该罪 , 但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失 , 而是由于其他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他人死亡的 , 属于意外事故 , 行为人不负任何刑事责任!

而孙女士主观上只是想拿鞭炮吓胡某 , 她也不知道胡某有心脏病 , 更无法预见鞭炮会把人吓死!她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和人身安 全的前提下 , 用点鞭炮的方式来阻止对方犯罪行为的进行!

反观胡某入室盗窃 , 在孙女士家狗大叫的时候 , 还不停止不法侵害 , 所以孙女士放鞭炮的行为具有防卫意识 , 也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 所以 , 法院认定孙女士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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