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王女士和赵先生协议离婚,三岁的儿子由王女士抚养( 二 )


抚养费 , 是与子女分开生活的父亲或者母亲一方行使抚养、教育子女义务的方式 , 其权利主体为未成年人 。 未成年人还可以通过接收赠予等方式获得个人财产 。



【江苏,南通。王女士和赵先生协议离婚,三岁的儿子由王女士抚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 应当妥善保管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 , 并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 , 履行监护职责 。 除为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分未成年人的财产 。

《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民法典》都对未成年人的权益做了保护性的规定 。 监护人应当履行好监护职责 , 以保护好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和其他的合法权益 , 如果监护不当 , 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 , 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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