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一男子拿5万现金给人汇款,工作人员错将50万转给对方( 二 )


 
还有网友觉得 , 反正规矩是他们定的 , 他们觉得有道理就履行离柜概不负责 , 他们觉得没道理离柜也得负责 , 刘先生的这件事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 , 明明跟他没关系都能把他给赖上!
 
还有网友表示 , 以后去那种地方办事 , 真得多长几个心眼!有图有真相还能被起诉 , 要是无凭无据 , 说不定是什么后果了 。
 
不过我想说的是 , 对于“离柜概不负责”的这件事 , 其实只是他们的单方合同条款而已 , 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 所以 , 现在很少能看到这样的宣传口号了 。
 
最后 , 您认为这45万元由谁承担更合理呢?
 


【湖南长沙,一男子拿5万现金给人汇款,工作人员错将50万转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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