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图片

“我汇款5万 , 你们也当面点清了 , 我已离柜概不负责!”湖南长沙 , 一男子拿5万现金给外地供应商汇款 , 然而 , 汇款行的柜员因一时疏忽大意 , 错将50万当成5万转给了对方 , 在要求汇款人和收款人退钱无果后 , 该行只好将二人起诉 , 以此挽回他们的损失 。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案发当日 , 刘先生带着5万元现金 , 给供应商蒋女士汇货款 , 他填写好汇款单据后 , 就把5万元现金和汇款单一并交给了柜员 。
可是在对方清点现金时 , 却发现了一张假币 , 双方因此发生了短暂的争执!
不料 , 心不在焉的柜员在录入系统时 , 多输入了一个0 , 将5万元汇款实际转给对方50万 。
不知实情的刘先生 , 办完业务后就开车回到了公司 , 随手把汇款行的回执交给财务作为记账凭证 。
对方接过汇款凭证就发现了问题 , 便跟刘先生确认汇款的额度 , 他觉得这件事马虎不得 。
于是 , 刘先生就把这个情况如实告诉了汇款行 , 可对方却以为 , 没收了一张假币他就心存不满 , 难道又来捣乱 , 对方根本就没把他的话当回事!
都说无巧不成书 , 但这确实是一个真实的案例 。
收到汇款的蒋女士当天也急需使用现金 , 她发现卡里有50余万元便全部取出 。
可是汇款行清点账目发现问题后 , 蒋女士的卡内只有几块钱的余额了 。
该行立即开始联系蒋女士 , 要求把多汇出的钱退回来 , 可对方的电话一直是占线中 。
随后 , 他们把电话打给了刘先生 , 他毫不客气的回怼道:发现问题后 , 我已经第一时间通知了你们 , 再者说钱是你们的 , 也是你们转给对方的 , 我已离柜概不负责!
对方听完刘先生的说法也确实有道理 , 在经过多轮商讨无果后 , 汇款行只好把蒋女士起诉 , 要求她返还45万元 。
而蒋女士则认为 , 刘先生汇款的行为是他与该行之间的合同关系 , 自己并不是本次合同履约的当事人 , 找她返还45万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一审也认可蒋女士的观点 , 便驳回了汇款行的诉讼请求 。
在日常生活中大家都很清楚 , 他们哪是好惹的主 , 败诉后 , 他们立即就把刘先生以不当得利为由给起诉了 。
根据《民法典》第122条规定: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取得不当得利的 , 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返还 。
所谓的不当得利 , 就是指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 , 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 。
而刘先生则认为 , 自己拿着5万元现金通过对方汇给供应商蒋女士 , 是因为柜员的操作失误 , 把50万转给对方 , 自己从中并没有获得任何利益 , 对方找他要钱 , 于情、于理、于法都没有任何根据 。
而实际上 , 刘先生的言外之意就是汇款账户是你们的 , 在办理完无卡汇款业务拿到回执后 , 双方就脱离了合同关系 , 并且这笔钱款已经转到对方的卡内 , 自己没有不当得利 。
没想到 , 该行的诉讼请求再次被驳回!
其实 , 该行两次败诉的原因 , 用老百姓的话说 , 就是他们告错了人 , 他们在起诉蒋女士时 , 她以这是该行和刘先生之间的合同关系为由 , 成功推脱掉了自己的责任 。
而在起诉刘先生时 , 他以蒋女士才是实际不当得利人 , 自己并没有从中不当得利 , 也成功推掉了他的责任 , 让对方再一次败诉 。
综上所述 , 我们不难看出 , 对方的两次败诉 , 都是由于被告人以该行与第三方才有法律关系为由 , 最终导致院方无法理清第三方的关系而造成的 。
这也不能怪一审、二审没有查明事实 , 因为在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 , 院方只能在当事人的诉讼范围内依法裁定 。
简而言之 , 该行的诉讼请求本身没有错误 , 只是他告错了人 , 只要把蒋女士和刘先生一并起诉 , 让院方审理查明三方的关系 , 就很容易找出不当得利的人 , 最后就可以做出合理的判断 。
接下来 , 他们也是这么做的 , 将上述二人一并给起诉了 。
事情发生后 , 有网友认为 , 整个事件中最冤的人就是刘先生 , 他正常办业务 , 还被他们给起诉了 , 弄清楚事实真相后 , 他应该反诉他们 , 并且索要赔偿!
推荐阅读
- 什么是电气防火限流式保护器?
- 湖南长沙,女子网红店买方便面发现虫子乱爬,要求赔偿店家只愿给100元
- 长沙|长沙一小岛走红,比橘子洲人少适合遛娃赏秋,免费却少有游客知
- 长沙|欢迎大家来到长沙!
- 场均只有4加2分!麦基已经从轮换阵容中掉队了,独行侠一定会把他交易出去的
- 员工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列车事故--四二九京广铁路荣家湾站列车相撞事故
- 格林难留了!迈尔斯谈交易有压力,勇士三方报价巴特勒
- 女子遭遇涉疫诈骗差点损失30万!被深度洗脑不信北京民警反信骗子
- 长沙|你不知道的几个长沙旅游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