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超标被罚5万元,商家要求厂家赔偿损失,法院这样判( 二 )



食品厂生产的黄豆酱添加剂超标 , 北京的商家在进货销售过程中没有对进货做好查验登记 。 市场监管机构对此行政处罚罚款5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630元 。 北京商家认为行政处罚主要是针对黄豆酱食品添加剂超标 , 而食品厂家认为监管部门主要针对销售商没有进行进货查验登记作出行政处罚 。 实际上 , 市场监管部门发现黄豆酱添加剂超标 , 在对商家执法过程中 , 又发现了商家进货查验把关不严 , 造成不合格食品在市场销售 。 行政处罚是对商家两个违法行为 , 一是进货查验登记管理违法 , 二是黄豆酱不合格 。
法院判决实际上是对商家没有执行查验货登记管理 , 和黄豆酱添加剂超标两个违法事项作了责任划分 。 很明显黄豆酱添加剂超标的违法性质要大于查验货 , 让食品生产厂家承担80%责任比较合理 。 食品生产厂家不想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是 , 如果商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登记制度 , 及时发现黄豆酱添加剂超标 , 就不会被市场监管机构处罚 。 食品生产厂家的说法显然是牵强的 , 黄豆酱添加剂是否超标心里能没有数?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法律风险很大 , 遇到消费者大量索赔就惨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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