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男子深夜拿锤子怒砸女邻居,只因怀疑对方教唆妻子与其离婚


深圳一男子深夜拿锤子怒砸女邻居,只因怀疑对方教唆妻子与其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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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男子深夜拿锤子怒砸女邻居,只因怀疑对方教唆妻子与其离婚


【深圳一男子深夜拿锤子怒砸女邻居,只因怀疑对方教唆妻子与其离婚】广东深圳 , 一男子深夜敲开女邻居的门 , 当女邻居打开门后 , 男子就抡起锤子疯狂殴打女邻居 。 围观群众制止后 , 问起原因后 , 才知道男子怀疑女邻居教唆妻子离婚 。
据悉 , 男子经常与妻子吵架 , 每当吵架后 , 妻子就会跑到女邻居家诉苦 。 在最近一次吵架后 , 妻子竟然对男子提出了离婚 , 男子自是拒绝 。

男子越想越不对劲 , 因为两人夫妻多年发生过无数次争吵 , 妻子都没提过离婚 , 他想到妻子在每次吵架后都找女邻居 , 于是怀疑女邻居在其中挑唆 。
越想越气 , 在12月21日深夜 , 男子敲开了女邻居的大门 , 女邻居刚想问干什么 , 男子就抡起事先拿在手中的锤子朝女邻居砸了起来 。
女邻居疼的大喊大叫 , 不断地躲避 , 最终哭叫声引起不少群众围观 , 当围观群众制止男子的行为时 , 男子竟拿起锤子对着群众无差别的攻击起来 。
有不少网友道 , 宁拆十座庙 , 不毁一桩婚 , 如果女邻居真的挑唆别人离婚 , 那打她真的不亏 。
但也有网友认为 , 这个男子太过于暴力了 , 只是因为怀疑 , 就拿锤子殴打女邻居 , 说不定有家庭暴力行为 , 其妻子提出离婚是情有可原的 , 也怪不得女邻居 。
男子应当从自身好好反思一下 , 为什么妻子会提出离婚 , 而不是把过错归结于一些猜想之上 。

从法律上讲 , 男子殴打女邻居应当如何定性?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 , 殴打他人是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 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 轻则按照治安管理处罚 , 重则涉及刑事处罚 。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 , 殴打他人的 , 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本法规定的殴打他人 , 根据损害结果等情形分为两个情节 , 而在本次事件中男子殴打女邻居的主观意图非常明确 , 且使用锤子作为行凶工具 , 情节比较恶劣 , 在没有构成轻伤的情况下 , 应当对该男子处5日到10日的行政拘留 , 并罚款200元-500元 。
如果经伤情鉴定后 , 女邻居达到轻伤二级以上的级别 , 那么男子涉嫌故意伤害罪 。

依据《刑法》第234条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也就是说 , 如果女邻居因男子殴打致伤的级别达到轻伤 , 便可以刑事立案追诉 , 男子也将面临3年以下的刑事处罚 。
女邻居受伤如何索赔?
依据《民法典》第1179条 ,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 , 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 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在本案中 , 男子还要负相应的民事责任 , 也就是赔偿女邻居因伤就医所支出的费用 , 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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