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电击身亡,妻子流产后欲平分65万赔偿金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丈夫电击身亡,妻子流产后欲平分65万赔偿金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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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电击身亡,妻子流产后欲平分65万赔偿金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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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深圳市民卢某工作时因意外触电身亡 , 施工方向卢某父母和妻子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65万元 , 但并没有在补偿协议当中约定赔偿金的分配方式 。 很快卢某的后事便料理完毕 , 施工方也将赔偿金赔付完毕 。

卢某的妻子要求分一半的死亡赔偿金 , 但是卢某父母并未把钱分给卢某妻子 , 而是要求将孩子生下来 。 妻子与卢某父母大吵一架 , 一气之下便到医院做了人流手术 , 卢某父母知道后当即倒地哭得死去活来 , 最终闹到法院 。
何律师普法:
女方单方面有权决定终止妊娠吗 , 卢某妻子有权分配赔偿金的一半吗?
【丈夫电击身亡,妻子流产后欲平分65万赔偿金能否得到法院支持?】首先 , 妻子是有权终止妊娠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妇女依法享有生育子女的权利 , 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 】因此卢某妻子有权单方面决定是否终止妊娠 , 这是法律赋予给她的一项权利 。

其次 , 根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 按二十年计算 。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 , 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 , 按五年计算 。
另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 , 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三)造成死亡的 , 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 , 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 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 , 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

本案中死者赔偿金或补偿金是对死者亲属造成物质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 该款项不属于死者卢某的遗产部分 , 而应当是死者配偶、子女及父母共同所有的财产 。 卢某的配偶是合法的夫妻关系 , 但两人尚未生育子女 , 卢某某和李某某是死者的亲生父母 , 双方也是卢某死亡赔偿金的共同所有人 。 因赔偿协议并没有约定妻子和父母的份额 , 根据《民法典》第四条 【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 第六条 【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 , 应当遵循公平原则 , 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 最终法院按照公平、平等的原则 , 三位亲属平均分配各占死亡赔偿金1/3的份额 。

最后 , 笔者想提醒广大网友的是 ,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人们思想的解放 , 现实生活中 , 未婚先孕、未婚同居已是普遍的做法 , 如果卢某的父母能够坦诚相待 , 不计较太多 , 可能人家还会给你生育遗腹子 , 如此斤斤计较 , 毕竟一个女人独自抚养孩子其艰难程度可想而知 , 因双方的不冷静 , 最终落到两败俱伤 , 造成人间悲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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