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饲养动物有新规 危险动物伤人负全责


【以案释法】饲养动物有新规 危险动物伤人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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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饲养动物有新规 危险动物伤人负全责




案件详情
某小区老王养了一只秋田犬 , 一日在小区广场遛狗时 , 恰巧邻居小张路过 , 见秋田犬非常可爱 , 就想逗逗狗 , 未想被秋田犬咬伤 。 小张治疗花去不少医疗费 , 要求老王赔偿 , 协商无果 , 随提起民事诉讼 。 因秋田犬为当地规定的烈性犬 , 无论小张是否有挑逗狗的行为 , 老王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后法院判决老王承担其全部赔偿责任 。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 , 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 , 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 ,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 ,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 , 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 , 可以减轻责任 。






检察官提醒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 现实生活中 , 饲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 , 随之而来的是饲养宠物伤人事件时有发生 , 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


宠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随时注意自己宠物的行为 , 要严格遵守当地关于动物饲养的相关规定 , 并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 , 如在公众场合应当栓绳或链 , 按时进行动物疫苗注射、不得饲养禁止饲养的烈性危险动物等 。 同时一旦发生饲养动物伤人事件 , 应当及时配合伤者进行治疗 , 若发现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 , 应当及时搜集证据 , 固定证据 , 一旦发生诉讼 , 积极进行举证 。


被侵权人在被饲养动物损伤时 , 应当及时就医进行治疗 , 并在第一时间保存好完整证据 , 以便在后期的协商 , 调解 , 诉讼过程中 , 高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以案释法】饲养动物有新规 危险动物伤人负全责】来源丨中国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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