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图片

1月10日 , 上海浦东 , 金陵紫金山酒店发生惊人一幕:一辆白色奥迪车反复冲撞酒店玻璃大门 , 最后冲进酒店大厅后撞坏部分设施 。
男子自称曾在该酒店入住 , 遗失了一部笔记本电脑 。 与酒店方沟通无果 , 才做出如此冲动之举 。
目前警方已将涉事陈姓男子控制 , 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 (信息来源:豫视频)
1、男子过于冲动了 , 为了一个笔记本 , 过年怕是要在里面待着了 。
2、如果男子是在酒店入住期间丢失重要财物 , 可以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 , 而不是采取如此极端的方式 。
作为酒店 , 与旅客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 , 为旅客的人身和随身财产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是合同的附随义务 。
如果酒店没有履行好这种安全保障义务 , 属于过错责任方 , 应当对旅客的损失承担责任 。
3、男子驾车冲撞酒店 , 任意损毁财物 , 构成违法 。
那如何定性男子的行为呢?有人说是故意毁坏财物 , 有人说是寻衅滋事 , 还有人说是危害公共安全 。 具体我们需要根据男子的主客观情形来判定:
男子驾车冲撞酒店 , 其完全没有针对人员进行撞击 , 明显不具有危害不特定人身安全的故意 , 故而不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
从表面上看其是在损毁财物 , 但我们要结合男子作出这个行为的主观动机来分析 , 他更多是因为酒店对其赔偿电脑的诉求不予满足 , 引发的不满 。
故而他采取了任意撞毁酒店大厅财物 , 来发泄不满的情绪 。 所以他不仅是为了毁坏财物 , 更是为了寻求精神上的发泄 。
同时他重点是要扰乱酒店的正常公共秩序 , 冲撞酒店大堂 , 就是为了引起公众围观 , 让酒店无法正常经营 , 其主观恶性远比毁坏财物更重 。
从主观情形来说 , 男子的目的不在于毁坏财物 , 而是借由任意的损毁财物 , 达到发泄不满 , 扰乱酒店公共秩序的目的 。
从客观情节上看 , 男子的行为对公共秩序的破坏重于损毁的财物 。
因此 , 对男子的行为应定性为寻衅滋事 , 并且其情节已经涉嫌犯罪 。
依据《刑法》二百九十三条 , 有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等寻衅滋事行为 , 破坏社会秩序的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4、男子还需要承担对酒店财物损毁的赔偿责任 。
对于造成的财产损失 , 作为侵权人 , 男子当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需要照价赔偿 。
5、遇事千万别冲动 , 合理合法主张诉求 , 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 极端暴力手法 , 不仅不能维护权益 , 反而让自己身陷囹圄 。
【上海浦东,男子驾驶无牌奥迪车冲进酒店大厅,疑似因住店丢失笔记本引发】
推荐阅读
- 2018年昆山一男子当街持刀砍人,结果被路人反杀,法院:无罪释放
- 回顾劳荣枝逃亡其间生活滋润潇洒!罕见生活照!男友:她是优雅的美妇人!
- 纵容?60岁超市女子“遭掐脖”抢钱,警方:还没抓到,不属刑案!
- 驾驶越野车故意涉水行驶,属于保险合同中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情形
- 夏普公司在2023 CES展出驾驶员监控系统、汽车太阳能电池等
- 安徽淮南,男子刚拿驾照就借车开,转眼就把别人的车撞沟里:胆大
- 当事人以被害人身份报警到案——“自动投案”的特殊形式(一)
- 郑州交警开展高架桥快速路集中夜查,3天查处388起违法
- 从武汉三名医护人员见死不救事件谈劳荣枝案之行为整体论观点谬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