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讨工程款,被控敲诈勒索,带出案中案


为讨工程款,被控敲诈勒索,带出案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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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讨工程款,被控敲诈勒索,带出案中案

这个是上个月底刚判下来的发生在重庆万州的案子 , 被告易某 , 是一个包工头 , 他帮一位刘姓的老板做了一个工程 , 但刘老板仗着自己的老婆是海南省高院原副院长张家慧 , 就是欠着200万工程款 , 不结算 。
易包工头没有办法 ,

就在2018年4月 , 易某找人偷拍了张家慧在茶楼打麻将的视频 , 同时将刘老板“怎样操纵股市 , 如何利用农业项目骗取政府补贴”的音频和一封信邮寄给张家慧 , 以在网络上发布该音频、视频进行威胁 , 索要工程款 。 这时刘老板愿意和易某谈了 , 最终刘同意给付200万 , 并于当年5月转账给易50万元 。
之后 , 刘报警称被易敲诈勒索 。 再后来 , 易被拘留 , 逮捕并移送起诉 , 一个敢报警 , 一个敢起诉 。 这个案子从2018年6月一直到2022的12月底 。 期间在海南省委政法委牵头介入后 , 张家慧两夫妻相继被查 。

后来 , 张家慧因犯受贿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诈骗罪获刑18年;刘远生因犯受贿、伪造公司印章、帮助伪造证据、虚假诉讼等罪获刑14年6个月 。
但他们的犯罪定性并没有洗脱易的被控告的罪名 , 2021年1月 , 该案第二次开庭 。 公诉方仍认为 , 易某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 数额特别巨大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建议对其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各位觉得易某是“非法占有目的”吗?
他是在讨要自己应得的工程款 , 其目的是协商 , 怎么能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 就算最后 , 易某在2022年的12月底 , 被宣判无罪 , 中间有取保候审 , 但已经被羁押了1325天 , 就是为讨要自己的欠款 , 蹲了3年多的看守所 。



【为讨工程款,被控敲诈勒索,带出案中案】再回到那句话 , 正义会迟到 , 但不会缺席 , 有什么用 。 就算给国家赔偿 , 一天也就409元 , 换不了应有的、及时的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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