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爆破无底线?侮辱诽谤敲诈见


网络爆破无底线?侮辱诽谤敲诈见

最近 , 河南一名历史老师在上网课后不幸去世 , 其女儿曝光母亲生前曾多次遭受网络暴力 。 说来 , 陈律师也知道网络暴力也不是一个新词了 , 而这次不一样地是 , 网络暴力升级成了“网络爆破” 。 网络暴力是 , 网友对某一事针对某一人的言语恐吓 , 辱骂或者骚扰 。 而网络爆破 , 指的是入侵网课捣乱 , 具体表现为 , 捣乱者通过被泄露的会议号和密码 , 有组织地“入侵”在线课堂 , 通过强行霸屏、骚扰信息刷屏 , 乃至辱骂师生、播放不雅视频等极端方式 , 恶意扰乱教学秩序 。
泄露会议号的人可能只是对老师不爽 , 或者对网课不爽 , 而爆破手主要是“图个乐” , 只为好玩 。 没有任何攻击的是由 , 只是为了好玩 , 结果却玩出来人命 , 而互联网也不是法外之地!下面 , 陈律师就带大家来看看那些触犯法律底线的网络暴力 。

在上述网络爆破的事件中 , 骚扰信息刷屏 , 辱骂师生、播放不雅视频等极端方式 , 已经恶意扰乱了教学秩序 , 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 , 无论是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 还是刑法 , 都有相应的惩治措施 。 尤其是对公然侮辱他人 , 现行法律第246条就规定了侮辱罪 , 以暴力方法或其他手段公然侮辱他人 , 情节严重的 , 最高可以判处3年有期徒刑 。
侮辱罪属于刑法中的亲告罪名 , 即告诉才处理 , 需要当事人自己报案 。 但是当侮辱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时候 , 就可以转为公诉案件 , 检察院可以直接介入 。 在此次网络爆破事件中 , 侮辱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并且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 , 可以转为公诉案件 。
陈律师还注意到网络暴力骚扰还在以各种形式在各地上演 。 13岁的初中生佳佳(化名)因为和同学发生误会 , 被辱骂、污蔑“交往多名男友”的不实信息出现在多个微信公众号上并迅速传播 。 为了删除文章 , 佳佳被迫支付了2000元删帖费 , 最终变得厌学并患上抑郁症 。 面对这些人的侮辱诽谤 , 我们就真的只能坐以待毙 , 任人摆弄吗?不 , 陈律师鼓励已经经受或正在经受网络欺凌的大家拿起法律武器与他们作斗争 。 在佳佳案中 , 据警方调查 , 助推欺凌事件的是一家编造虚假信息以吸引流量、进而借机敲诈的公司 。 而判决书下来 , 公司负责人最终也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 团伙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
同样的 , 还有岳某侮辱案 , 被告人岳某与被害人张某系同村村民 , 自2014年开始交往 。 其间 , 岳某多次拍摄张某裸露身体的照片和视频 。 2020年2月 , 张某与岳某断绝交往 。 岳某为报复张某及其家人 , 在社交平台散布二人交往期间拍摄的张某的裸体照片、视频 ,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 同时 , 岳某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骚扰、挑衅张某的丈夫 。 张某倍受舆论压力 , 最终不堪受辱服毒身亡 。
岳某为报复张某 , 将张某的裸体视频及带有侮辱性文字的照片发送在网络平台 , 公然贬损张某人格、破坏其名誉 , 致张某自杀 , 情节严重 , 应当应当适用公诉程序追诉、以侮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而最终 , 岳某以侮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 。
如果你遭受了网络侮辱网络暴力网络欺凌 , 但是并没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转化为公诉案件 , 你需要自行起诉 , 如果你需要帮助 , 欢迎联系陈律师 。


【网络爆破无底线?侮辱诽谤敲诈见】作者简介:北京陈律师 , 法学硕士 , 高级合伙人律师 , 历任特种部队指挥员 , 检察官 , 侦查员 , 纪检干部 , 企业高管 , 阅历丰富 , 学养深厚 , 擅长疑难重大案件 , 多种法律关系交叉繁杂案件处理 , 重信守诺 , 值得托付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