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创造型”立功情节审视涉毒案及探究轻微涉毒案之无罪辩护策略


从“创造型”立功情节审视涉毒案及探究轻微涉毒案之无罪辩护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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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创造型”立功情节审视涉毒案及探究轻微涉毒案之无罪辩护策略

黄坚明律师:从“创造型”立功情节审视涉毒案及探究轻微涉毒案之无罪辩护策略


作者: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毒品犯罪案件辩护律师暨毒品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主任 黄坚明


在涉毒案件中 , 职业线人举报、已归案涉毒疑犯举报其上家或下家、单纯吸毒者举报贩毒者、已归案被追诉人举报其他涉毒人员或举报未归案涉毒者的情形 , 在司法实务中均很常见 。 为此 , 我们将从“创造性”立功情节视角审视涉毒案及探究背后的有效辩点、无罪辩点问题 , 也借此揭示查办涉毒案背后的一些违法现象 。 具体论述如下:
一、借国民对“毒贩子”之恨掩盖其职业线人的真实身份
某职业线人专职举报形形色色涉毒人员 , 为此赚取数十万元的线人报酬 , 这是涉案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时在庭上公开陈述的事情 。 当然 , 假定其利用有效线索进行合法检举控告 , 这是合法之举 , 不应过度质疑 。 但该案卷宗材料证实 , 涉案警方线人本人也因涉毒而被抓捕归案 , 最终还被判刑 , 且其归案后还供述自己涉毒一案是原假案错案 , 其本人是被冤枉的 , 这无疑是一种极端异常的情形;在案证据也证实其证言前后矛盾 , 且明显涉及关键证言造假问题 , 最终结果却是被追诉人被违法重判 , 原因之一是办案人员根本就没有对警方线人的证言进行实质性审查 。
但与此同时 , 二审法院又以此案存在犯意引诱和数量引诱为由对此案进行改判;在案证据还证实涉案线人以免费提供少量毒品供他人吸食为由 , 进而蓄意炮制涉毒命案 , 抛开此案诸多细节 , 警方线人“人为炮制”涉毒案的情形在司法实务中也很常见 , 起码我们在办案过程中经常遇到类似情形 。
对此 , 我们在林某某涉毒一案坚持无罪辩护 , 最终结果是无期改判十五年有期徒刑 。 对此 , 我们仍坚持林某某涉毒一案应是错案 。 事实上 , 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多次遇到职业线人检举涉毒案的情形 , 其敢于违法举报的原因之一是借用了国民对涉毒之人的痛恨 , 掩盖其真实身份以及其检举行为本身有时也涉及违法犯罪的实质性问题 。
二、已归案涉毒疑犯举报其涉毒上家或下家
我从事律师职业以来 , 经手办理的第一起重大涉毒案是2007年的事情 , 被追诉人因涉嫌贩毒而被抓归案 , 最终其获判无期徒刑 , 核心理由之一是其被抓归案之后 , 其第一时间举报了负责送货的涉案毒品上家 , 进而导致该涉案毒品上家被抓归案 。 为此 , 被追诉人的控告检举情节应认定为一般立功情节 , 还是重大立功情节 , 则是此案争议焦点之一 。 我们坚持被追诉人有重大立功情节 , 出庭公诉的检察官坚持被追诉人有立功情节 , 但至于是一般立功情节 , 还是重大立功情节 , 交由合议庭依法予以认定 。 涉案毒品上家则辩解其仅仅是送了一件衣服 , 不知晓涉案衣服内部是否藏匿有涉案毒品 。
显然 , 已归案涉毒疑犯 , 或者是已被实质性控制的被追诉人 , 举报其涉毒行为对应的上家或下家 , 是否成立立功情节 , 在司法实务中无疑是存在多种情形 , 是否存在立功情节、重大立功情节有时还是此案争议焦点所在 。
三、单纯吸毒者举报提供涉案毒品的贩毒者
我们在办理一起涉毒案中发现 , 吸毒者因购毒吸食被抓归案 。 为此 , 办案人员向其许诺道:“只要你控告检举了你的上家 , 我们就以立功为由对你网开一面 , 不追责你的刑事责任 , 或者是减轻你的治安处罚力度 。 ”为此 , 基于人渴望自由的本能 , 在警方线人已因涉毒被控制在派出所的前提下 , 办案人员利用警方线人的手机 , 对涉案毒品上家进行引诱及交易 , 最终涉案毒品上家被抓归案且被判刑 , 而举报者、警方线人最终被处以治安处罚十五天 。
对此 , 我们更关注一个问题 , 吸毒者、警方线人被抓归案在先 , 被控制在派出所在先 , 其涉案手机被办案民警扣押在案先在 , 其向涉毒者提供购毒的意思表示在后 , 涉案交易行为发生在后 , 涉案售毒者被抓归案在后 , 在这样的前提下 , 在后发生的涉毒行为是否是贩毒行为 , 在后被引诱发生的涉毒行为应否起诉到法院 , 在涉案数量较少的前提下 , 应否认定涉案行为构成犯罪 , 应否认定此案存在犯意引诱情节 , 应否认定涉案行为自始至终都属于未遂形态 , 应否认定涉案交易行为实质上是抓捕行为 , 而非刑法意义上贩毒犯罪行为?在司法实务中 , 针对类似的涉案行为 , 办案机关的处理模式也是多种多样 , 很难得出一个唯一性的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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