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此类案件的辩护问题 , 首先我们认为 , 如果按照诈骗罪定性 , 对于部分以单位名义实施、体现单位集体意志、利益主要归于单位的药品截流行为 , 具有明显的单位犯罪性质 , 即使诈骗罪没有单位犯罪的规定 , 但是在对具体涉案人员进行刑事责任的划分时 , 也应当按照单位犯罪的规则进行认定 。
比如特定案件中 , 虽然医院绝大部分的部门主任、医生、护士都参与了部分环节的涉案行为 , 但是上述人员对于此类经营行为并不具有决策、决定权 , 其参与的涉案行为更多的体现为职务行为 , 药品截流的收益也归于医院 , 最终被投资人、实际控制人分红获取 , 上述参与人员并未获利 。 此时对于此类部门主任、医生、护士 , 我们认为应当按照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 , 不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不应当承担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
因此 , 对于涉医保诈骗案件的涉案医院 , 哪些人员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哪些涉案人员属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 , 将成为罪与非罪的关键 。
其次 , 不能仅凭涉案人员的职务、头衔高低区分刑事责任 。
比如相关案件中 , 开具BID医嘱的是医生 , 实际执行医嘱的是护士 , 药品截流所获取的收益绝大部分被医院获取 , 小部分由护士以提成的方式获取 。 但是办案机关在认定刑事责任时 , 并没有追究医生和护士的刑事责任 , 反而是将不参与开单和执行 , 但挂“某科主任”职务的部门主任 , 认定为相关责任人员 。
这里值得肯定的是 , 办案机关是以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 , 来认定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 , 并没有认定所有的“参与人员”均构成犯罪 , 仅仅是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认定构成诈骗罪 。
但是这种认定的情形下 , 具体案件中会存在片面根据职务身份来确定刑事责任的情况 。 会出现的矛盾情况是 , 实际开具BID医嘱单的医生、实际执行医嘱单并获取截流药品利益的护士 , 办案机关按照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 但是对于虽挂部门主任身份 , 对医院的经营不具有决策权 , 同时不参与开单和截流药品的“部门主任” , 却以诈骗罪被定罪量刑 , 则明显存在不当 。
【涉医保诈骗案件,哪些涉案人员会被指控构成诈骗罪?】这是我们处理具体案件过程中 , 实际遇到的问题 , 也是我们刑事辩护过程中有待解决的问题 。 因此 , 涉医保诈骗案件 , 即使以诈骗罪进行定性 , 同样会存在单位犯罪认定的问题 , 当然主要体现在单位犯罪规则下 , 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人员的认定问题 。 哪些涉案人员属于应当承担诈骗罪刑事责任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哪些涉案人员属于“一般参与人员” , 是罪与非罪的关键 。
推荐阅读
- “出生被抛弃”,如今一场直播带货过亿,这个草根网红“翻身”了?
- 湖北武汉,男子88000元存3年定期,急用时取不出反要付4000手续费
- “振头帮”赵建林涉黑案,案件侦破过程回顾,触目惊心
- 四川达州,男子邱某承包土地用来种了2000亩豌豆
- 李玲教授:实行免费医疗,但最现实的问题是医生的工资待遇从何来
- 偷夹娃娃机遭起诉,澳男为避记者追访法庭外钻车窗逃跑
- 村支书隐瞒行程被判两年,父女均被开除党籍并辞退。
- 交易科林斯辅佐杜欧组合?篮网三换一报价遭拒,老鹰看上本西蒙斯
- 国产车的春天?荣威i5销量上涨,10万元以内的A级车确实碾压合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