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图片

文章图片
刑匠档案||从8案12人的无罪案例看假冒注册商标罪中“同一种商品”的认定
魏少鹏:广强律师事务所暨金牙大状律师网核心成员、刑匠团队联合创始队员
刑匠团队律师工作之余随手拍:飞翔之翼
“ 作者注
假冒注册商标案件中 , 绕不开的问题 , 是判断争议商品与权利人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属于“同一种商品” 。
理由在于 , 假冒注册商标罪只规制“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行为 。 假如当事人系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 则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
两商品之间的比对结果 , 对该类案件的当事人罪与非罪的界定有一锤定音之效 。 辩护律师承办此类案件的重要辩护思路之一 , 就是审慎比对争议商品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 , 以不构成同一种商品的比对结果击溃控方的入罪链条 。
01
无罪及系列再审改判:“同一种商品认定结果”的重要性
提及假冒注册商标案件中“同一种商品”的认定问题 , 最经典的案例莫过于(2014)穗中法知刑终字第21号“喷码机”案 。
“喷码机”案件中 , 最大的争议焦点问题就是杜高公司生产的商品与多米诺公司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属于同一种商品 。
围绕这个焦点问题 , 整起案件历经两级法院四次审理 , 期间国家商标局更是两次专门复函 。
“喷码机”案案发于2012年初 。 广州越秀区警方根据多米诺公司的举报 , 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为由 , 将杜高公司高管及员工数十人拘留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于2012年9月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指控谢某某与高管、员工共14人假冒注册商标生产涉嫌侵权的A200型及E50型喷码机共计134件两种喷码机总销售金额为400多万元 。 在杜高公司查获涉嫌侵权喷码机34台价值100多万元 。
2012年12月25日 , 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判决杜高公司的高管及员工共14人成立假冒注册商标罪 。 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后 , 广州市中院因案件争议过大 , 于2013年10月15日裁定撤销一审判决 , 发回广州市越秀区法院重审 。
经过重新审理 , 广州越秀区法院在2014年4月坚持作出有罪判决 , 案件再次进入广州中院二审 。
最终广州市中院针对本案中“同一种商品”的认定问题专门论述两千五百余字 , 引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两次复函 , 作出(2014)穗中法知刑终字第21号刑事判决书 , 认定涉案喷码机属于《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的第七类商品(印刷机器、喷墨印刷机、喷码机(印刷工业用)) , 与多米诺公司登记的第九类喷墨打印装置属于“类似商品” , 而不属于“同一种商品” , 从而判决各被告人无罪 。 此案终审 。
该判决作出后 , 从笔者检索到的案例看 , 至少七起关联案件因此启动再审程序而被改判无罪:
1. (2017)粤0104刑再3号案件 , 原审被告人孙某、王某甲因销售多米诺喷码机及其相关配件、耗材均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 后因(2014)穗中法知刑终字第21号案件的判决结果改判无罪 。
2. (2017)粤0104刑再2号案件 , 原审被告人江某甲因销售多米诺喷码机及其相关配件、耗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 后因(2014)穗中法知刑终字第21号案件的判决结果改判无罪 。
3. (2017)粤0104刑再1号案件 , 原审被告人魏某甲、李某甲、梁某甲因销售 “Domino”(“多米诺”)喷码机及配件、耗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 后因(2014)穗中法知刑终字第21号案件的判决结果改判无罪 。
4. (2015)穗越法审监刑再字第7号 , 原审被告人张某因销售 “Domino”(“多米诺”)喷码机及配件、耗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 后因 (2014)穗中法知刑终字第21号案件的判决结果改判无罪 。
5. (2015)穗越法审监刑再字第6号 , 原审被告人张某因销售“Domino”(“多米诺”)改装喷码机及配件、耗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 后因 (2014)穗中法知刑终字第21号案件的判决结果改判无罪 。
推荐阅读
- 广州市|朝鲜人去饭店一般都吃什么?游客去朝鲜饭店吃一顿到底要花多少钱
- 唐山烧烤店,殴打女性一事,男子应该判几年?
- 广东广州,不幸发生了一件暴力群殴事件
- 非法捕猎、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法律责任
- 三鹿奶粉事件:30万婴儿受害,凶手无期变有期,最早2027年出狱
- 广州撞人致5死司机被批捕:必须尽快判处司机死刑!
- 疫情中的那些违法犯罪行为,是否最后都不了了之?
- 广州市|端午出游去哪里?水土不服不可以
- 人神共愤,撞人者是“报复社会”还是“心理变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