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课程设置方案(11)



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 , 每学期分两学段安排课程 。一般情况下每学段10周 , 其中9周授课 , 1周复习考试 。每周按5天安排教学 , 原则上每周按35学时安排教学 , 每学时为45分钟 。

语文、外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的每个模块教学时间通常为36学时 , 一般按每周4学时安排( 1个学段内完成)或每周2学时安排(1个学期内完成);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的1个模块教学时间通常为18学时 , 一般按每周2学时安排( 1个学段内完成)或每周1学时安排(1个学期内完成) 。

研究性学习活动时间三年共计270学时;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1周的社会实践;学生三年中必须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 。

我省普通高中课程具体安排如下(表3):

说明:(1)选修Ⅱ至少需要108学时 , 内容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安排 。

(2)各地和学校可根据实际情

说明:(1)选修Ⅱ至少需要108学时 , 内容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安排 。

(2)各地和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学科模块的安排顺序在学年内进行适当调整 。

三、课程实施

(一)合理有序地安排课程

高中一年级主要设置必修课程 , 然后逐步增设选修课程;高中三年级下学期 , 学校应保证每个学生有必要的体育、艺术等活动时间 , 同时鼓励学生按照自己兴趣和需要继续修习某些课程 , 获得一定学分 , 也可以安排总复习 。

按照各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 , 学校必须开齐各学科必修模块 , 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 , 制定开设选修课程的规划 , 为学生学习选修课程提供保障 。学校必须开齐各学科选修IA模块 , 开足学时 。学校应统筹开设选修IB模块 , 让学生有充分的选课空间 , 学生可跨班级选修 。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应按“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学时安排指导表”的要求 , 开足选修IB的学时 , 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应根据学校实际尽力开足选修IB的学时 , 供学生修习选修IB课程 。学校应结合当地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实际 , 积极开设丰富多样的选修Ⅱ课程 , 供学生选修 。

学校要积极组织和指导综合实践活动 , 通过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等课程 , 引导学生关注生活与社会 , 增强社会责任感 , 提高收集与处理信息的能力、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创新与实践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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