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林业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二 )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林业局主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林业局行政办公室主任、质监局局长、安全监察科科长担任,局安全监察科、质监、公安、交通、卫生、环卫、消防、基建、旅游、教育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并根据临战需要,改设为林业局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组长任指挥长,各副组长分别任第一至第三副指挥长,各领导小组成员、专业抢险救援单位领导和事故单位领导为现场指挥部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朗乡局特种设备专家组协助现场指挥部工作 。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朗乡质监局 。发生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时,质监局会同林业局有关部门指导、协助事发地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见下图:
朗乡林业局
朗乡局质量技术
监 督 局
配合部门
特种设备
应急救援专家库
事故现场指挥部
特种设备事故
2.3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2.3.1 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2.3.2组织指挥检验机构、专业抢险队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等各方面力量,开展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
2.3.3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随时向林业局主管领导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2.3.4决定社会救援资源的动用或征用 。
2.4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2.4.1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
2.4.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
2.5副指挥长的职责
2.5.1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2.5.2当指挥长不在现场时,代替行使指挥长职责 。
2.6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2.6.1负责组织本预案的制订和修正工作;
2.6.2负责协调本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2.6.3负责特种设备专家组的建立和管理;
2.6.4根据组长的指示,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
2.7 现场指挥部下设各工作组职责
2.7.1抢险救援组:制定抢险救援方案,调用相关专业救援队伍,实施现场处置 。
2.7.2安全保卫组:设置警戒区域、进行交通封锁和道路疏通及事故现场保护,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无关人员离开现场,对需要采集证据的物品、现场进行拍照或摄像 。
2.7.3交通运输组:负责急需物资、装备、药品的输送,负责群众疏散交通工具的落实 。
2.7.4后勤保障组:负责指挥及救援人员的食宿安排,负责急用物资的采集和现场调配 。
2.7.5医疗救护组:负责实施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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