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合同|电路出租合同( 三 )
前项定价,甲方应考虑该设备原购置价格及折旧等因素 。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缴付之各项费用,除提出异议并申诉者外,应於甲方规定期限内缴清 。逾期未缴清者,甲方得通知暂停提供本业务 。经再限期催缴,逾期仍未缴清者,甲方得终止提供本业务,并保留要求乙方支付因逾期缴费而发生的额外费用之权利 。乙方因未缴费致被暂停服务,甲方应尽速於其缴清全部费用,并通知甲方後二十四小时内恢复通信 。
第二十二条乙方对各项应缴付费用如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甲方在未查明责任归属前,暂缓催费或停止该出租电路之通信 。
第二十三条乙方使用本业务而拒不缴费者,应追缴其应付之费用 。乙方同意各项通信纪录均以甲方电脑纪录资料为准 。
第二十四条乙方缴纳之各项费用,均由甲方制发收据或发票交乙方收执;如有遗失,乙方得出具切结书申请补发缴费证明书 。所有以甲方名义寄发之通知或收据,皆须有甲方之图章始生效力 。乙方如无法提出已缴费之相关单据时,有无缴费均以甲方纪录为准 。
第二十五条乙方申请暂停使用或因欠费,违反法令致遭停止通信,其停止使用期间,仍应缴付电路月租费及营运管理与维修费 。
第六章特别权利义务条款
第二十六条乙方租用本业务,因电信机线设备障碍,阻断,以致发生错误,迟滞,中断或不能传递时,其停止通信期间,费用之扣减按下列规定办理,最多以扣减当月应缴月租费或该月份之营运管理与维修费为限:_________ 。
前项阻断开始之时间,以甲方察觉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最先时间为准 。但有事实足以证明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者,依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为准 。
第二十七条用户租用本业务由於天然灾害之不可抗力致阻断者,自连续阻断届满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复日止不收租费 。电路阻断开始之时间,适用本合同第二十六之规定 。
第二十八条甲方因业务上所掌握之乙方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当事人要求查阅本身资料,或有下列情形於符合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或相关法令规定,并以正式公文载明理由及相关法令依据查询外,甲方不得对第三人揭露:
一、司法机关,监察机关或治安机关因侦查犯罪或调查证据所需者 。
二、其他政府机关因执行公权力并有正当理由所需者 。
三、与公众生命安全有关之机关(构)为紧急救助所需者 。
前项情形,如情况紧急,得先为查询,再以正式公文後补之 。
第七章合同之变更与终止
第二十九条乙方欲提前终止本合同之服务,应向甲方办理书面终止租用手续 。乙方租用期如为长期租用者,因其费率较一般租用为优惠,其已一次缴付之费用及分期缴付之营运管理与维修费,不予退还 。乙方租用期如为一般租用,其租用期间未满原约定之租期者,应依下列方式之一补缴未满租期之费用,但终止租用之原因不可归责於乙方者,免予缴纳 。
推荐阅读
- 合同和协议有什么区别?
- 涉外合同基本术语(中英文对照)
- 融资租赁合同(七)
-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地块)【2】
- 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公开交易方式
- 北京市劳动合同参考模板
- 北京市固定电话入网合同(适用于签约后付费用户)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
- 合伙开公司协议|合伙开公司合同
- 计划生育合同书|计划生育诚信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