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普查实施方案|人口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是继XX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的又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 , 将反映近10年来全镇人口数量、构成以及居民居住方面的变化情况;摸清全镇外来人口规模、分布与人口迁移流动情况 , 以及全镇就业失业人口情况、社会保障等涉及民计民生的重要内容 , 将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 进一步完善我镇人口、就业、教育等政策 , 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 , 促进人口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 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
二、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职责
开展全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 是一项重要的政府行政行为 。这次普查是一次重要的大规模人口调查 , 需要强有力的领导、广泛的社会动员、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 。为加强对人口普查工作(以下简称人普工作)的组织领导 ,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 , 镇政府成立了镇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
三、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对象和内容
1、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
2、人口普查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团山寺镇境内居住的自然人 , 包括普查时点居住在团山寺镇境内的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员 。
3、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 。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 , 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 。
4、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 , 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 。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的人口 , 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作为一个家庭户;单身居住独自生活的 , 也作为一个家庭户 。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 , 集体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口 , 作为集体户 。
5、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 , 登记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户口等级状况、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
6、人口普查表分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短表》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长表》两种形式 。《普查表长表》抽取百分之十的户填报;《普查表短表》由其余的户填报 。
7、2010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 , 同时填报《死亡人口调查表》 。
8、依法服刑及劳教人员 , 由派出所进行普查 , 普查表移交镇人普办 。
四、人口普查前期准备工作
1、建立镇、村(居)委会等各级人口普查机构(2010年6月24日至2010年7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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