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情操论|《道德情操论》读后感( 四 )



可以说,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就是在论述保证经济生活有效运行赖以为基的伦理行为,希望通过社会条件的改善和社会机制的约束,减少包括谋杀、偷盗、通奸、欺诈在内的不道德行为,增加以公平、自制和责任为核心的道德行为 。而以公平、自制和责任为核心的道德行为才是人们之间相互信任的基础,才是社会文明的本质 。亚当?斯密借助公正的旁观者调节着利己心和利他心,使得每个人的行为成为符合道德的行为 。

既然我们总是深深地为任何与己有关的事情所动而不为任何与他人有关的事情所动,那么是什么东西促使高尚的人在一切场合和平常的人在许多场合为了他人的更大利益而牺牲自己的利益呢?这不是一种人性温和的力量,不是造物主在人类心中点燃的仁慈的微弱之火,既能够抑制最强烈的自爱欲望之火 。他是一种在这种场合自我发挥作用的一种更为强大的力量,一种更为有力的动机 。他是理性、道义、心中的那个居民、内心的那个人、判断我们合法行为的伟大的法官和仲裁人 。每当我们将要采取采取行动影响他人的幸福时,是他,用一种足以震慑我们心中的冲动的激情的声音,向我们高呼:我们只是芸芸众生之一,丝毫不比任何人重要;并且高呼:如果我们如此可耻的和盲目的看重自己,就会成为愤恨、憎恨和咒骂的合宜对象 。——《道德情操论》

事实上,《国富论》充分论述利己心与分工之间的关系,认为分工无论是在技术分工还是社会分工或职业分工的意义上,都是从“利己心”或“自爱心”出发而发展起来的 。通过分工进而形成“互通有无”的市场 。但是,通过任何观察就会发现,仅仅依靠“利己心”是不够的,或是不完备的 。经济生活的有效性要在很大程度之上依赖于某种程度的伦理行为 。纯自私的行为其实同任何既定的经济生活都不相容 。经济生活中总是存在某些信任和向新的因素 。有很多生意都是在口头保证的基础之上做成的 。

公正的旁观者认为,如果有人参加竞争活动但又破坏规范竞争的规则,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 。为什么?因为如果规范竞争的规则受到如此普遍的破坏,这些规则就不再成为规则 。如果规范规则受到普遍破坏,规范就不再可能 。这种行为具有两种意义的自我否定性质 。规则的普遍破坏就会使得规则无效 。又因为规则被用来使竞争避免陷入混乱或变成所有人反对所有人的战争,所以普遍破坏规则使得增进福利的竞争也把自身给否定掉了 。

作为一种美德和统治社会关系以及政治关系的原则,公正既是一种禁止伤害他人的消极原则,也包括一种被亚当?斯密称之为“公平竞争”的积极内容:“在多数情况之下,单纯的公正只不过是一种消极的美德,只是阻止我们不去伤害邻居罢了 。我们可以坐着不动就能满足一切公正原则的要求 。”与此同时,按照斯密的说法,如果某个人很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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