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滚动|网络直播行业偷逃税有哪些手段?如何完善税收治理?( 二 )


三是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虚假合同隐藏真实收入 , 以达到偷税避税的目的 。
一些网络主播采用“阴阳合同”的方式来隐藏真实的交易金额 , 从而达到逃避缴纳税款的目的 。 一些超高收入的网络主播为了偷逃税 , 甚至会通过签订虚假合同来隐藏真实收入 , 从而达到偷税避税的目的 。
此外 , 网络主播还可能采用其他方式进行偷逃税 。 例如 , 通过采用实物福利或报销的方法避税、将部分收入由低收入员工代为领取避税、虚构发票用于抵税、定向分红用于避税等方式 。
网络直播行业偷逃税的社会影响
网络直播行业偷逃税的问题突出 , 社会影响巨大 , 社会后果严重 。 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
一是严重侵蚀了国家财政收入 。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 没有相应的税收作为坚实的后盾 , 国家治理的基本任务就难以实现 。 网络直播行业的偷逃税问题突出 , 直接影响到国家正常税收收入的取得 , 造成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 , 甚至会带来国家财政空虚的严重后果 。 据国家税务部门近期公布的消息 , 有三位网络主播因偷逃税款分别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分别达到6555.31万元、2767.25万元和13.41亿元的数额 。 需要说明的是 , 以上数额仅仅是查处的个案 , 但已经是相当巨大 。 如果扩展到整个网络直播行业 , 其偷逃税的数额可能更加惊人 , 严重侵蚀我国财政税收收入 。
二是有损社会的公平正义 。
社会的公平正义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 , 是衡量一个国家或社会文明发展的标准 。 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 , 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路径 。 税收公平正义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内容 , 量能课税是税收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 , 是社会公平正义在税收领域的重要体现 。 根据税收公平原则 , 富人多纳税 , 穷人少纳税甚至不纳税 , 这样才符合公平理念 , 才能彰显社会的公平正义 。 当前 , 随着数字经济的兴起 , 网络主播通过直播带货等方式获得了巨额的个人财产收入 , 理应按照税法的规定自觉承担其纳税义务 , 这才是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正确作法 。 然而 , 一些网络主播尤其是一些超高收入的网络主播却通过各种手段想尽一切办法逃避纳税义务 , 这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严重损害 , 理应受到严格处罚 。
三是有损我国宪法和税法等法律法规的权威 。
不可否认 , 网络直播行业等新兴经济形态对我国经济的繁荣与发展贡献巨大 , 但网络直播行业更应当遵守我国的税法 , 不能也不应该成为税收领域的法外之地 。 依法纳税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应当承担的基本义务 , 也是税法等法律法规中多次强调的法律义务 。 我国《宪法》第56条明确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 《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税管理法》等税法法律法规对公民的纳税义务也进行了更为明确和详细的具体规定 。 网络直播行业的偷逃税 , 严重损害了我国宪法和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权威 , 不利于宪法和税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 , 必须进行有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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