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滚动|知网败诉后申请再审被法院驳回,维权老教授:知网就是不服气( 二 )

中国知网申请再审时认为 , 自己具有期刊出版许可证 , 数据库的法律性质属于期刊 , 原判定认定的报刊法定许可制度并不适用网络环境 , 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还认为 , 根据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 , 中国知网将涉案作品收录到自己的数据库并在网上进行付费浏览及下载 , 这不属于报刊之间的转载或摘编行为 , 中国知网主张的报刊转载法定许可不能成立 。
2021年12月9日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裁定 , 驳回了中国知网的再审申请 。
专家观点:
文著协总干事张洪波:
应依法治理中国知网的商业模式
“当年文著协起诉知网侵犯会员汪曾祺作品《受戒》版权 , 知网在两审败诉后也不服气 , 曾向北京高院提出再审申请 , 同样被裁定驳回 。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认为 , 此次法院驳回中国知网的再审申请 , 再次说明中国知网对知识分子的版权侵权是长期的、主观恶意的 , 而且情节严重 。
根据民事诉讼法 ,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 认为有错误的 , 可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 如果当事人申请时 , 有新的证据 , 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或证明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等情况 , 法院应当再审 。
“知网被作者起诉到法院败诉后 , 申请再审的理由与此前没有大差别 , 最终被法院裁定抗辩理由不成立 。 这难道不是知网在无视法律的规定、藐视生效的司法判决吗?”张洪波表示 , 中国知网多个案件败诉、申请再审被法院驳回 , 说明其母公司、母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疏于对其管理 。
张洪波建议 , 中国知网的母公司、母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当针对中国知网长期侵权违法的事实和备受诟病的商业模式依法进行内部治理 。 法院也可以据此判决向中国知网的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执法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函 , 要求对其进行内部治理、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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