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终身证券市场禁入:贾跃亭迎监管处罚第二弹 乐视十年造假酿恶果

【财联社|终身证券市场禁入:贾跃亭迎监管处罚第二弹 乐视十年造假酿恶果】_原题是:终身证券市场禁入!贾跃亭迎监管处罚“第二弹” 乐视网十年造假酿“恶果”
财联社4月13日讯 , 虽然乐视网已经从A股市场退市 , 但因涉及造假 , 围绕贾跃亭等人的处罚措施依然不断 。
昨日晚间 , 乐视网在全国股转系统发布公告表示 , 当日收到北京证监局送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 因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 , 乐视网被处以2.406亿元罚款 , 乐视网实控人贾跃亭被罚款 2.412亿元 。
北京监管局认为 , 乐视网2007年至2016年连续十年财务造假 , 致使2010年报送和披露的 IPO 申报材料、2010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 , 未依法披露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行为以及对贾跃亭、贾某芳履行承诺的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重大遗漏的行为 。 贾跃亭作为乐视网实际控制人 , 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 。
最终 , 乐视网合计被罚款2.406亿元 , 对贾跃亭合计罚款 2.412亿元 , 对杨丽杰合计罚款60万元 , 对吴孟合计罚款40万元 , 对刘弘合计罚款30万元 , 对贾跃民合计罚款20万元 , 对谭殊合计罚款13万元 , 对吉晓庆、赵凯分别罚款10万元 , 对邓伟、张旻翚、张特分别罚款5万元 , 对沈艳芳、朱宁、曹彬分别罚款3万元 。
2.4亿处罚决定书昨日刚刚下达 , 新的处罚措施再度来袭 。 今日晚间 , 证监会宣布对贾跃亭、杨丽杰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证监会发布市场禁入决定书 。 决定书称 , 经查明 , 乐视网、贾跃亭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乐视网于2007年至2016年财务造假 , 其报送、披露的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二、乐视网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三、乐视网未披露为乐视控股等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四、乐视网未如实披露贾某芳、贾跃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诺的情况;五、乐视网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 。
贾跃亭、杨丽杰违法情节特别严重 , 证监会决定:对贾跃亭、杨丽杰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刘弘、吴孟、贾跃民违法情节较为严重 , 决定对刘弘、吴孟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对贾跃民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 , 在禁入期间内 , 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 , 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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