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电子烟纳入监管成共识 “参照卷烟”引热议

一路狂飙的电子烟 , 即将迎来“史上最严监管” 。近期 , 工信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 , 提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卷烟有关规定执行 , 并就此向全社会征求意见至4月22日 。

IT|电子烟纳入监管成共识 “参照卷烟”引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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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石激起千层浪 , 这是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第一次拟按专门法律监管 。尽管加强电子烟产业监管、避免电子烟使用低龄化已成各方共识 , 但“谁来管、怎么管”尚未有定论 。参照卷烟管理后 , 电子烟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是否可以就此降低?有关部门如何在监管和产业创新活力中寻求平衡点?这一系列问题引发了业界、学界的热烈讨论 。
扭转烟民低龄化趋势电子烟纳入监管成共识
炫酷的外形配合幻彩的灯光 , 加之多种口味可以选择 , 电子烟逐渐成为很多年轻人的“新宠” 。在加强电子烟监管的呼声中 , 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侵害 , 防止烟民低龄化一直是各方关切的问题 。
《经济参考报》采访人员注意到 , 本次《征求意见稿》提出:“明确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法律依据 , 并做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衔接 , 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 。”事实上 , 保护未成年人也是很多欧美国家对电子烟监管政策的出发点 。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研究员朱巍表示:“如果不把电子烟纳入监管 , 就会给公众、特别是青少年造成错觉 , 觉得电子烟仅是一种电子消费品 , 这种危害是很大的 。”
【IT|电子烟纳入监管成共识 “参照卷烟”引热议】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刘俊海也表示:“《征求意见稿》提出将电子烟纳入监管范畴 , 是弥补政府对电子烟的法律监管空白 。将电子烟监管起来 , 有助于帮助烟民纠正过去对电子烟一些似是而非的错误认知 , 特别是对青少年 。”
即使是一些电子烟从业人士 , 也对加强监管表示赞同 。电子烟行业委员会会长欧俊彪表示:“《征求意见稿》的考虑是科学的 , 长期看是有利于国家、行业、消费者利益的 。”
一位电子烟业内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采访人员:“为保护未成年人 , 有头部企业比如悦刻开发了‘向阳花系统’ , 只有经过‘姓名+身份证+人脸’三重验证通过的消费者才能完成购买 。但大部分电子烟品牌依然只能凭店家的自觉来防止未成年人购烟 。更有甚者 , 在互联网上售卖‘三无’或者假冒品牌电子烟 , 作为企业深受其害 。加强监管 , 可以将这个产业全面纳入法治、透明、理性、诚信的发展轨道 , 对于龙头企业来说是件好事 。”
“参照卷烟”管理引争议三大议题待解
“这不是监管部门第一次对电子烟进行规范 , 但却是首次明确将电子烟视同卷烟来加以监管”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马亮在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 , “将电子烟纳入监管 , 扭转烟民低龄化趋势已成各方共识 , 但是关于由谁来监管和如何来监管的问题 , 不应陷入惯性思维 。电子烟是一种新兴业态 , 不能让新业态来削足适履地适应旧的监管框架 。”
首先 , 谁来管?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与经济政策合作中心主任郑榕看来 , 如果按照《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参照卷烟有关规定执行 , 就表明电子烟将由国家烟草部门管理 。从公共卫生的角度来说 , 她认为有待商榷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吴宜群认为 , 目前建设无烟环境、限制烟草广告促销赞助等许多控烟措施 , 都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 “连不向未成年人卖烟都尚未做好 。”
郑榕对《经济参考报》采访人员表示:“所有产品的监管 , 都应该是由第三方进行 。如果既是生产者销售者 , 又是监管者 , 其中就有利益冲突 , 无利于加强控烟 。”郑榕介绍 , 对于电子烟 , 美国虽按照烟草制品监管 , 但是美国没有烟草专卖局 , 而是由负责公众健康的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 。英国也是由负责公众健康的英国公共卫生部监管 。
对此 , 北京市吸烟控制协会会长张建枢也表示认可 。他认为 , 只有加热不燃烧型属于烟草 , 其他的主要类型的电子烟并不是烟草制品 。将电子烟纳入卫生健康部门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体系 , 更有利于产品本身的质量监管 。
“虽然‘烟草制品’有一个非常核心的判断标准 , 即产品当中是否含有烟草 , 但对于电子烟 , 我们还没有明确的定义 。”郑榕认为 , 《征求意见稿》中最核心的信息是缺失的 , 就是没有对电子烟进行界定 。在郑榕看来 , 电子烟可以分割成烟具和烟油 , 而烟油又可以根据是否含有尼古丁进行细分 , 其中的每一项都应该分别进行监管 。
对此 , 朱巍表示:“这一点不说清楚 , 确实在监管中容易存在‘挂一漏万’、‘一刀切’的情况 。”
“这也就是《征求意见稿》用的是‘参照’而非‘按照’的原因 , ”刘俊海表示 , “电子烟不是传统烟草 , 在制定烟草专卖法的时候也还没有电子烟 , 现在用‘参照’我觉得符合务实的改革思维 。”
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副主任姜垣看来 , 电子烟国家标准的“难产”也是监管很大的阻碍 。“目前国内市场上在售的电子烟品牌和种类众多 , 然而我们却没有针对这些产品的标准 。有些人提到某些有害物‘超标’的危险 , 其实我们现在甚至无‘标’可超 。制订科学、规范的产业标准已刻不容缓 。”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副教授徐晓新认为 , 应建立电子烟烟具和烟油的国家标准 。在徐晓新看来 , 这是科学监管的重要基础 , 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础 。
呼吁科学化精细化监管专家建议出台专门监管办法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 , 从全球范围来看 , 电子烟产业形成了“中国制造、全球消费”的格局 。中国电子烟企业的全产业链布局、依托电子烟制造业的专业集群、掌握的核心技术等 , 使得中国在该产业中处于强势地位 。那么 , 如何既实现对电子烟的监管 , 又保持这一产业的创新性与发展前景?受访专家表示 , 需要在对电子烟的属性进行明确定位的基础上 , 从我国国情出发 , 搭建电子烟规范管理框架 , 制定科学化精细化的监管方案 。
“电子烟对健康的影响到底是什么样的?首先要加强对电子烟的研究 , 促进相关标准的出台 。”姜垣表示 , “关于电子烟能否控烟、是否可以减害等长期受到争议的问题 , 国内的研究非常稀缺 。而且 , 国内监管对食药领域的添加剂使用有非常严格的标准 , 但在拥有1000多万消费者的电子烟上 , 仍是一片空白 。”
在马亮看来 , 电子烟的监管重点应放在“安全层面” , 加快出台电子烟的相关标准 , 守住底线 。“对于电子烟这种新兴业态 , 讨论专卖、牌照等还为时尚早 , 应该给予产业一定的空间 , 继而出台专门的监管办法 。”
朱巍认为 , 对电子烟的监管最重要的是从安全角度而非准入角度 。“可以进行分类、分级管理 , 烟具用电子消费品的监管办法 , 烟弹用烟草专卖管理办法 , 根据分类做好产业链各环节的标准、准入、税收管理 。”
郑榕认为 , 应由卫生健康部门参与监管 , 在制订相应监管细则时 , 由工业、工商等部门相关专家参与讨论 , 充分论证 , 形成更科学、合理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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