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络|三部门联合发文: 从重处罚电信诈骗主犯惯犯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22日联合发布意见明确:①对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主犯、累犯、惯犯 , 坚决从重处罚;②明知他人实施犯罪 , 为其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等数量达5张(个)以上 , 或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等数量达20张以上 , 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责 。 去年因电信网络诈骗财产损失达353.7亿元 , 目前境外窝点作案已超六成 。
【信息网络|三部门联合发文: 从重处罚电信诈骗主犯惯犯】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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