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性、谎言与避孕套:“阿里女员工被侵害”事件复盘( 三 )


关于“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的报道中 , 王某文多被称为周某的“领导”或“上司” 。这源于周某文章中对王某文的称呼——该文正文第一段两次称王某文为“男领导” 。
不过 , 上述阿里内部人士称 , 王某文与周某并非上下级关系 , 在具体工作中 , 王主要负责“淘鲜达”华北区域大商家的商务拓展 , 周主要负责该区域大商家的运营 , 在济南华联项目中也是如此 。在组织上 , 两人都向主管“阿甘”汇报 。
周某与王某文之间的微信及钉钉(阿里开发的一款移动办公软件)聊天记录显示 , 在济南华联项目中 , 王某文有时会对周某提出工作方面的要求 , 周某也会答应 , 但看不出两人存在明显的上下级关系 , 周某有一次在微信中称王某文为“哥” 。
《情况通报》提到 , 周某打110报警时 , 将王某文称作“男同事” 。 即使在周某文章中 , 也有多处显示自己与王某文是同事而非上下级关系 。
在“阿里女员工被侵害”事件的媒体传播中 , “阿里高管”成为一个显著标签 。在周某散发的传单中 , 也称曲一为“阿里高管” 。
不过南方周末采访人员注意到 , 周某文章中并未称王某文为“高管” , 而是用了其在公司的职级——“P7男” 。
据相关报道 , 阿里巴巴集团内部员工分为两个职业序列 , 分别为“P(Profession)”和“M(Management)” , 其中“P”代表专家路线 , 从P1 到P14共14级 , 刚入职的大学毕业生一般为P5 , 工作3-5年可升到P7 。
按阿里内部员工的说法 , P7在阿里是最普通的职级 , 全公司至少有上万个 , 至于“高管” , 至少得做到P10才能算 。
是否“强制”出差
《情况通报》中提到 , 双方4月初达成合作意向后 , 确定周某负责后续对接 。
按周某文章中所写 , 她去济南是被王某文“强制要求出差” 。然而 , 李虹提供的聊天记录表明 , 7月下旬的那次济南之行 , 恰恰主要是由周某安排的 , 得知周某行程发生变化、有可能去不了济南时 , 王某文曾埋怨过周某 。
聊天记录显示 , 7月21日 , 在一个名为“济南华联(内部)对接群”里 , 周某告知其他同事济南华联活动举办的时间、地点 。
阿里内部一名知情员工表示 , 仅从签合同的角度 , 周某把合同寄过去了 , 可以不去 , 但济南的活动不仅仅是签约仪式 , 还有产品对接会议 , 周某负责项目的后期运营 , 理应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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