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风险专治从“双降”到“三降”,运动式监管何时休?( 八 )

最终迫使企业为了生存而想方设法“创新”逃避监管,反而容易“逼良为娼”,诸如数据造假、通过壳公司转移违规业务,令行业秩序更加混乱。

四是会加大平台以及行业风险,很可能与降低风险的初衷相悖。

常识告诉我们,大企业、大平台往往比小企业、小平台更安全、更可靠。要不然,中小微企业的死亡率就不会那么高,更不会出现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刻意打压平台尤其是大平台,真能起到降低风险的作用吗?

事实上,规模下降并不等于风险下降。规模下降的同时,如果平台的生存状况恶化了,反而会放大风险,最终适得其反。

运动式监管何时休?

无论“双降”还是“三降”,本质是一种运动式的整顿行为,而不是常态化监管,更不等同于强监管、严监管。

非常之时,用非常之法。对于一个野蛮生长多年的行业,采用强有力的整顿以降低风险,促进行业净化,有其必要性。

但是,这种必要性建立在非常之时的基础上,在一段时间的整顿之后应该逐渐退出,给行业留出适度的发展空间。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