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风险专治从“双降”到“三降”,运动式监管何时休?( 七 )

二是“双降”、“三降”使得作为“信息中介”的网贷平台失去了安身立命的基础。

由于平台的在贷余额和出借人数不能增长,其正常经营节奏被扰乱,还要无端损失一些来之不易的新增用户,不仅导致中介服务收入断流或者减少,还徒增了经营损耗。

更何况,为了满足备案所需的合规要求,过去两三年里,网贷平台在存管、会计、审计、法务以及IT方面投入不菲,这些成本都并非一次性支出,而是长期存在,导致它们的利润空间越来越窄。

在网贷行业被定位为一个基于互联网的中介服务行业之后,平台的唯一机会就是做大,也就是规模经济效应——规模越大,边际成本越低,利润空间越大。

“双降”、“三降”违背了这条基本的经济原理。而一个不符合经济原理的事情,还要施行多久?

三是这种简单粗暴的打压政策,并不能真正断绝风险。

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尤其在面对明显不合理的政策之时,行业里的各式“对策”只会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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