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量产L3是“PPT”,L2才是现实( 二 )

2、在世界上的很多地方,对于所谓的L3级别自动驾驶,即在驾驶过程中双手离开方向盘这样的行为,视为违法。

在这样的情况下,奥迪A8和凯迪拉克CT6的L3级别的自动驾驶,基本上就成了一个“PPT”。甚至于在失去了ADAS高精地图的支持之后,这些车型连L2级别的自动驾驶能力都不能达到。

事实上,对于量产车而言,所谓L3级别的自动驾驶能力几乎是没有任何操作性的。所谓的L3在主体责任划分上被定义为“人机共驾”。

L2是辅助驾驶,责任主体是人类司机;L4级别是限定场景的自动驾驶,在限定场景,责任主体是机器人司机。

L3级别的“人机共驾”,在现实的驾驶场景中,没有任何可操作性,谁都负责任相当于谁都不负责任。

在驾驶过程中,为了确保安全,最终要么回到由人类司机负主要责任的L2,要么回到限定场景由机器司机负责任的L4。

对于量产车而言,最现实的方式,就是先量产L2级别的高级辅助驾驶。

首先,高级辅助驾驶系统的大规模量产落地,有助于大幅度提升汽车的主动安全水平。像AEB这些功能,能够极大地降低追尾事故的发生;车道保持技术,能够极大地减少剐蹭;城市拥堵环境下的“Traffic Jam Pilot”,有助于缓解司机的驾驶疲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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