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世纪印度洋国际体系建构:以明代下西洋亲历者记述为线索(20)

突破西方霸权话语的惯性表达情境,是建立在原始数据基础上的实证研究,这具有方法论意义。追寻明初中外交往的实态,蒙元帝国崩溃后,印度洋国际秩序急需重建。明王朝建立之初的外交诏令表明,统治者一方面刻意追寻古贤帝王,成为“天下主”,延续传统的朝贡关系;另一方面,面对国与国之间互动的邦交现实,汲取了蒙元帝国扩张失败的教训,在外交观念上从“天下”向“国家”回归,以“不征”作为对外关系的基本国策。“不征”表明,没有领土的扩张,也没有建立宗主国与附属国关系的关键——贡赋的索取,才可能出现截然不同以往帝国征伐模式的朝贡体系。“共享太平之福”的和平外交理念在郑和七下印度洋活动中体现得相当普遍,标志明代中国外交模式的更新,也代表了中国古代对外关系发展的新取向,促使国家权力在印度洋整体上扬,国际贸易在印度洋发展繁盛。中国与印度洋各国共同建立了印度洋区域合作的国际新体系与新秩序。

在整个印度洋国际体系建构中,郑和下西洋发挥了至关重要的纽带和整合作用,推动整体印度洋沿岸各国互动,并深刻影响了整个印度洋乃至世界历史发展进程。最重要的是从无序到有序,达成了一种国际共识,形成了一个印度洋国际体系。这一国际体系的主要特征有三:(1)国家权力整体上扬,所至印度洋周边三十多个国家,即国家行为主体都包括在这一国际体系之中。(2)国家间相互依存,在体系中的所有行为主体之间都处于直接的相互联系之中;基点建立在不存在领土扩张与实土贡赋的要求,即扩张与掠夺不是国际交往的主题。(3)非对称性存在,具有大国与小国的很大差距,但国家之间关系相对平等信任,带来的是国际社会的一定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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