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市场化是方向( 四 )

比如,企业职工分为国家干部、正式工、计划内临时工、计划外临时工、季节工等,劳动用工模式僵化,一个身份定终身。企业缺乏人员交流渠道,职工正常的流动和调动都成问题。有的国营企业职工可以调到集体企业来工作,但集体企业不能调到国营企业工作,有的国营企业或集体企业间职工调动只能2人对换,不能单独1人调动。因此,这种把职工分为“身份三六九等、人员不能流动、企业无自主权,同工不同酬”的用工制度,严重挫伤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使人才难以脱颖而出,更不适应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需要。

1978年,改革开放使国有企业劳动用工模式随着国企改革的进程和深入而不断发展。

从1978年开始,国有企业市场化用工制度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发展。一是多渠道用工的固定工制(1978年-1984年)。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三结合”方针。二是内部双规制用工阶段(1984—1993年)。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用工模式向市场经济用工模式转变,实行内部双规制,即固定工与劳动合同工并存。三是市场化多元用工阶段即从1993年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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