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市场化是方向( 五 )

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企改革实行减员增效、下岗分流,大量的劳动者解除原有的劳动关系进入劳动力市场,再以临时工、劳务工、合同工等市场化形式重新进入国有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21世纪初,国有企业又借鉴了一些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的做法,引人了劳务派遣等新的用工制度

1993年中共中央发表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1994年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这些重要文件的发表,标志着国企改革进入了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产权制度、全面深化改革、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构建新的国资监管体制”为目标的新阶段。国有企业劳动关系的确立也由行政手段向契约手段转变,劳动关系的管理也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

改革方向

劳动就业制度对于一个国家劳动力资源配置的效率乃至经济增长至关重要。从全球来看,劳动就业制度大致有以下四种:第一,完全计划的配置制度。在改革开放前,实行“统包统配”的就业制度就是这种制度模式。第二,完全市场的配置制度。劳动力资源完全由市场进行配置。西方发达国家的制度模式就类似于这种制度模式。第三,市场和计划配置双轨运行制度。劳动力资源由市场和计划共同进行配置。改革开放以来直到实现并轨之前,实行的就是这种制度模式。第四,国家宏观指导下的市场竞争就业模式。劳动力资源主要由市场进行配置,国家发挥宏观指导作用。这种就业制度是我们今后改革的目标和方向。

推荐阅读